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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7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江宗法透露,我省将推进长三角地区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促进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行业融合发展。
推进长三角地区道路运输一体化发展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我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促进我省道路运输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道路运输发展规划时,应当统筹考虑与长三角地区道路运输的协调,促进道路运输区域协作和发展。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推进建立长三角地区联合执法机制,推动道路运输管理信息互联共享。建立长三角毗邻地区公交线路跨省运营管理机制,优化道路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模式。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江宗法表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需要全方位推进长三角区域的联系协作,道路运输作为天然的联系纽带对于加强我省地缘优势有着独特的作用。
2019年,我省新增通客车建制村465个,与长三角毗邻省份开通公交线路13条。《条例》规定,道路运输发展应当加强与长三角地区道路运输的统筹协调,促进道路运输区域协作和发展推进建立长三角地区联合执法机制,推动信息互联共享。江宗法透露,下一步我省将优化道路运输营商环境,推进长三角地区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叶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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