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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严禁开展“幼小衔接”"小升初” "初升高”或“非零起点”培训;严禁学科类培训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自中小学办学“十不得”之后,合肥市教育局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也将进行整治,出台六项禁令规范校外办学行为,同时接受社会举报,双管齐下为学生减负减压。
据悉,专项整治时间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这六条禁令包括严禁聘用无资质的教师从事教学培训活动;严禁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员;严禁选用、试用未经备案的教材教辅或境外教;严禁开展“幼小衔接”"小升初” "初升高”或“非零起点”培训;严禁学科类培训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专项整治期间,合肥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的举报投诉。对违反“六严禁”的校外培训机构,限期整改,实行销账制度;对举报查实的违规校外培训机构,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合肥市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等法规文件依法严厉惩处,依规纳入“黑名单”。对举报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被查实的,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每条查实线索1000元奖励举报人,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匿名或未提供联系方式的举报人员视为放弃奖励。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张晓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