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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11月10日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局日前通报了全市建筑施工排水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计被随机抽查的51个项目中有43个被下达《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部分擅自损坏排水设施及违法排水的项目施工单位被立案调查。
今年9月,合肥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排水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专项督查组,建筑施工排水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本次检查共分为3个督查组,于10月14日~10月23日对全市13个县(市)区、开发区在建项目施工排水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随机抽查项目51个。
本次督查每个县(市)区、开发区随机抽选3至5个项目,涵盖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等,现场检查内容包含项目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排水情况,做到督查全覆盖、无死角。
督查组指出问题95处,对43个项目下达《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部分擅自损坏排水设施及违法排水的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从督查情况看,《合肥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自修订施行以来,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排水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排水管理工作,不断加大管理力度,排查工作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建筑施工排水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从检查项目现场看,安徽兆田建设有限公司(巢湖市天瑞·湖光府地项目)、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瑶海区小板桥河初期雨水调蓄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排水管理要求,施工现场排水管理有序,予以全市通报表扬。
在督查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类问题:
一是办公区、生活区污水直排
瑶海区广德家园二期、瑶海区E1805地块、新站区TD235地块、庐阳区阅庐春晓、长丰县绿洲凤栖苑、肥西县翡翠湖别院二期、肥东县荣盛书香公馆办公区、生活区污水直接排放周边排水沟,污染水环境。
二是现状排水设施保护不到位
部分项目没有落实项目范围内现状排水设施保护相关要求,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3标宁夏路站施工单位擅自破坏繁华大道市政雨水箱涵,影响上游区域排水安全。
三是雨污分流不彻底
检查发现,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落实雨污分流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庐阳区阅庐春晓、庐阳区龙王唐岗复建点1标、蜀山区国际人才公寓、蜀山区为民服务用房、高新区合肥科技馆、瑶海区梦和苑二期安置项目、新站区乐悦湾、庐江县福泉路北延项目、庐江县碧桂园西江樾、庐江县碧桂园玺园、肥西县未来城花园、肥西县翡翠湖别院二期、肥西县通和天誉、长丰县金店雅苑五期安置点、轨道4号线6标段、轨道4号线1标段、轨道4号线3标段、轨道5号线5标段、轨道5号线6标段等项目办公区、生活区雨污未分流。
四是含泥浆废水排放不规范
包河区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运维检修用房、庐阳区阅庐春晓、庐阳区龙王唐岗复建点1标、蜀山区国际人才公寓、瑶海区文一锦门云栖新语、经开区海恒科创中心、新站区禹州中央城三期、新站区乐悦湾、巢湖市文一锦门高第小区、安巢经开区半汤实验中学、庐江县碧桂园西江樾、长丰县晴川雅居、肥西县未来城花园、肥东县荣盛书香公馆、肥东县先锋小区恢复楼二期、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5标、轨道交通3号线土建5标、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6标等项目未建设废水沉淀池或沉淀池严重淤堵丧失沉淀功能,含泥浆废水进入排水管网,影响排水管网使用功能。
针对督察情况,相关部门对下发《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的项目,辖区建设、排水主管部门要认真督促涉及的建设、施工单位全面进行整改,并组织整改复查,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对拒不整改、拖延整改的项目施工单位进行通报,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企业信用扣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损毁排水设施的轨道5号线3标项目施工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污水直排的瑶海区E1805地块项目施工单位合肥建工集团、新站区TD235地块项目施工单位安徽宝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市公用事业建设监察大队予以调查处理;对污水直排的瑶海区广德家园二期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庐阳区阅庐春晓项目施工单位安徽勤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丰县绿洲凤栖苑项目施工单位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县翡翠湖别院二期项目施工单位上海新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肥东县荣盛书香公馆项目施工单位安徽双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辖区相关执法部门调查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合建宣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伍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