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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4家驾校涉嫌实施垄断协议行为被罚没款143.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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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1月25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定远驾驶员培训分公司(以下简称滁州汽运定远分公司)、定远县南方驾校培训有限公司、定远县庆峰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安徽十八岗驾校培训有限公司四家驾校涉嫌垄断协议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据悉,4家涉案当事人实施垄断协议行为被罚没款143.8万余元。

四家驾校召开驾培联合会会议

2018年至2019年年初,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定远驾驶员培训分公司(以下简称滁州汽运定远分公司)、定远县南方驾校培训有限公司、定远县庆峰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安徽十八岗驾校培训有限公司四家驾校在定远县开展驾驶员培训业务,在此期间驾驶员培训费收取标准为:C1车型2900元/人左右,B2 车型6500元/人左右。

2019年2月19日,滁州汽运定远分公司等四家驾校主要负责人以“行业自律,规范定远县驾培市场”为主题,召开了定远县驾培联合会会议,形成了《定远县驾培联合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四家驾校主要负责人在此《会议纪要》上签字盖章。

四家驾校统一收取培训的费用

据悉,四家驾校签字的《会议纪要》内容如下,经各驾校主要负责人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行业自律约定:统一价格,其中C1车型3250元,B2车型6690元;庆峰驾校、南方驾校、十八岗驾校统一收取各自分训场报名学员1900元/人;各驾校自2019年2月22日起不得收取非法分训场学员报名;各驾校只收取所属分训场学员,不得收取非本驾校分训场报名学员;各驾校开展各种庆祝活动,赠送礼品不得超过50元;庆峰驾校、南方驾校、十八岗驾校三家轮流值班带队体检;被驾校辞退的员工,其他驾校两年内不得聘用;每家驾校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如果任何一家驾校违反上述任何一条约定条款,扣除壹万元保证金,谁举证保证金即奖励举证驾校。 

此次会后,四家驾校及分训场按照《会议纪要》约定的 统一价格收取培训费,即C1车型学员3250 元/人、B2 车型学员6690元/人,其中滁州汽运定远分公司下辖分训场根据要求,统一收取C1车型学员3250元/人后全部上交给该分公司;庆峰驾校、南方驾校、十八岗驾校分训场根据各自所属驾校要求,统一收取C1车型学员3250元/人后,基本按照1900元/人的标准上交给各自所属驾校,剩余部分自行支配、自负盈亏。

调查发现统一收费价格明显较高

2019年5月中旬,由于分训场挂靠问题驾校之间产生矛盾,滁州汽运定远分公司等四家驾校召开会议决定解散驾培联合会,但是截至2019年8月底,滁州汽运定远分公司等四家驾校及所辖分训场仍然按照《会议纪要》约定的价格进行收费。

经向定远县周边的滁州市、明光市、凤阳县部分驾校进行走访了解,2019年定远县周边地区驾校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为:C1车型2070-2800元/人不等,B2车型学员5860-6490元/人不等,滁州汽运定远分公司等四家驾校的驾驶员培训收费价格明显高于周边驾驶员培训收费价格。

另查明,滁州汽运定远分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销售额)为12596171.82元。定远县南方驾校培训有限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销售额)为3772924.06元。定远县庆峰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销售额)为2359404.44元。安徽十八岗驾校培训有限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销售额)为2006893.26元。

四家驾校共被罚没款超百万元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7月对滁州汽运定远分公司等四家驾校涉嫌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2020年11月2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对4家涉案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该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其中,滁州汽运定远分公司没收违法所得441964.61元;处以2018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251923.44元。罚没款合计693888.05元。定远县南方驾校培训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98564.54元;被处以2018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75458.48元。罚没款合计274023.02元。定远县庆峰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144746.83元;被处以2018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47188.09元。罚没款合计191934.92元。安徽十八岗驾校培训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238044.08元;被处以2018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40137.87元。罚没款合计278181.95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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