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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城区将集中收治流浪犬《养犬管理条例》2021年3月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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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流浪犬问题一直是很多人关注且担心的热点问题。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11月26日从池州市主城区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即日起至2021年春节期间,池州将对主城区流浪犬开展集中收治行动。

根据池州市主城区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主城区流浪犬集中收治专项行动的通告》显示,此次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减少犬只伤人事件发生,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同时获悉,11月12日,《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业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通过,并将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相关人士表示,此次主城区流浪犬收治整治工作也将为条例的顺利实施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据介绍,此次池州主城区流浪犬集中收治行动将分两个阶段进行:

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重点做好宣传引导和收治留检准备工作,加大对规范文明养犬宣传力度,发布《关于开展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公布收治留检工作热线电话;组织专门捕犬队伍,并开展相关技能培训;筹建市流浪犬只临时收容中心。

12月1日至2021年2月11日,将全面摸排掌握池州主城区流浪犬数量及出没区域,全面收治流浪犬,并及时运送收容中心(或临时收容中心),进行相关管理及处置工作。

《池州市关于开展主城区流浪犬集中收治专项行动的通告》明确要求:养犬要做到养犬必登记、遛狗必牵绳、便溺必自清;家庭、单位养犬要进行狂犬病疫苗接种免疫,并登记办理养犬有关手续;对未圈养、拴养,未登记办证的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将予以收治清理。

池州市主城区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发出提醒,请广大居民积极支持配合主城区流浪犬集中收治整治专项行动,阻挠收治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孙慧娟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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