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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警方:2021年春节将继续禁放烟花爆竹 “解禁”系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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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期,一条“多地解禁:春节可燃放烟花爆竹”的短视频在多个网络平台盛传。不少池州网友近日也纷纷致电新安晚报池州站(热线:0566-2048066)或通过网络渠道留言咨询此事是否属实,“池州城区今年是否真的解禁?”1月25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从池州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年池州城区仍将继续实行常态化禁放政策,所谓“解禁”纯属谣言,请大家勿信勿传播。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从2019年1月1日起,《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根据该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规定的禁放区域内燃放、经营烟花爆竹。

截至目前,池州市禁放区域为:长江以南,九华河以西,沪渝高速公路和白洋河、宁安铁路以北,秋浦河以东的中心城区区域。包括老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以及江南产业集中区、教育园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所辖区域、杏花村文化旅游区一期等建成区。具体范围是池阳街道、秋浦街道、清风街道、杏花村街道、江口街道所辖的全部区域,清溪街道、马衙街道、梅龙街道所辖的部分区域。

除禁放区域外,以下公共场所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国家机关驻地和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共九类单位、场所。《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以及地点施行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

池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上述禁放区域如有调整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2021年春节期间,池州将进一步加大对禁燃区域内违法违规燃放、售卖、贮存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请广大市民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违规燃放。希望广大市民能遵章守法、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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