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合肥市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从1月28日零时起,合肥市市区巡游出租车加收1元/车次临时燃料附加费。
据介绍,合肥市现行巡游出租车基本运价政策于2012年制定,出租车运价标准相比于长三角和中部省会城市处于中下水平。2020年12月份以来,由于天然气气源紧张,上游气价上调,当前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上升,同时受疫情影响,出租车日均营运次数减少,收入降低。
为合理疏导车用天然气价格上涨对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的影响,保障巡游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安徽省定价目录>的通知》(皖价法〔2018〕17号)等文件规定,在保持合肥市现行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自2021年1月28日零时起,巡游出租车(含电动出租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标准为每车次1元。
合肥市发改委、合肥市交通局将适时依法启动巡游出租车调价程序,调整和理顺巡游出租车运价机制,届时同步取消巡游出租车临时燃料附加费。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碧琦
编辑 张大为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396200。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