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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6岁少年遭围殴反杀一人案二审开庭:坚持无罪辩护,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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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8月31日上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江西16岁少年遭围殴后反杀一人案二审开庭结束。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从少年母亲吴女士处获悉,该案将另行择期宣判。“今天没有判,我们也在等结果。”

吴女士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自从儿子出事后,她的精神、身体状态也很差,整夜睡不好觉。8月31日上午,她被获准进入法庭,坐在旁听席上听完了整个案件的庭审过程。“我一直用两个手撑着脑袋在坚持听完。”吴女士表示,她和律师商量过后,二审时,仍旧坚持作无罪辩护,她坚定地认为儿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此前,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曾报道,该案发生在2020年5月8日凌晨,江西吉安市安福县男子王某锋纠集7名男子,持刀强行闯入当地一家宾馆房间,对房内16岁少年吴某进行围殴。情急之下吴某持刀反击,造成一名男子死亡,两人受伤。

今年5月,安福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在获知一审判决结果后,吴女士提出上诉。

同时,2021年6月8日,安福县人民检察院也对该判决提起抗诉。安福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法院的判决未能体现吴某具有的法定及酌定量刑情节,轻罪重判,使用刑罚明显不当。

8月24日,吉安市中院发布案件开庭情况告知书称,该院于2021年7月2日二审立案受理此案,8月9日将《出庭通知书》送达给吴某的辩护人及法定代理人,该《出庭通知书》已载明此案开庭时间为8月31日。因吴某系2003年12月29日出生,至今未满十八周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按既定时间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做到公平审理、公正判决。

8月31日上午,该案二审庭审已经结束,未当庭宣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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