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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9月18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了芜湖市某工程科(法规科)科长江某某受贿案起诉书。记者查询得知,江某某即芜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管理科(法规科)科长江中泉。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江某某,男,1978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原系芜湖市**工程科(法规科)科长。
经审查查明,2011年至2020年,被告人江某某在担任芜湖市人防办行政审批科副科长、综合科副科长及科长、工程管理科(法规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折合人民币共计94.2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
检方认为,被告人江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4.2万元,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具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退出部分违法所得,可酌定从轻处罚。综上,提起公诉,请法院依法判处。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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