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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淮北90后男子任某在醉酒后仍驾驶轿车,但困意来袭,竟然在车内睡着了,后遇交警盘查。日前,淮北市相山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任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11月27日零时54分许,在淮北市相山区淮海东路龙溪水岸人行道内,被告人任某酒后驾驶雪佛兰小型轿车行驶一段距离后在该车中睡着,3时许,被民警盘查。
经鉴定,任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3.37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
案发时,被告人任某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2020年12月1日,被告人任某接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同年12月7日,被告人任某被淮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任某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任某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任某符合缓刑条件,对其宣告缓刑。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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