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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11月9日,记者了解到,安徽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违规销售“鹭湖花园”项目商品房被罚款68万余元后,该公司又被罚款96万元。
11月8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示了处罚决定书,上面显示,安徽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虚假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处以罚款960000元。
今年6月,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曾公布该公司的处罚决定,经查明,2020年9月,安徽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该公司位于高新区方兴大道与彩虹路交口西南角的“鹭湖花园”项目1栋、2栋商品房进行了擅自销售,截至立案共销售商品房52套,收取购房款68181628元。
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和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处理通报,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681816.28元,并将涉事房地产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上传至信用合肥平台,向社会公示。同时扣除信用30分的处理,记入企业管理档案,并禁止该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两年内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土地竞买。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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