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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1月19日,记者了解到,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等5类食品40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5批次。
合肥锐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味瓜子,大肠菌群、霉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宣城市郎溪县涛城镇淘古味电子商务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芜湖川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合肥市味美酿造厂生产的镇酿陈醋(A型)、A型陈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安徽辣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滨湖第二分公司使用的碗,大肠菌群(纸片法)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梅辰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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