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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检察微信公众号11月17日消息 日前,安徽省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程金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程金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程金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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