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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据省教育厅5月8日发布,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和评选条件,评选推荐了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14210名。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安徽省委复核后认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细请点击)。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8日—5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来电、来访和来信。
联系电话:0551—62826812。邮箱:qsh324324@163.com。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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