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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六个月!山东女医生举报前夫“投毒”案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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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备受关注的山东费县女医生举报前夫“投毒”案有了新进展,大皖新闻曾报道《山东女医生举报前夫“投毒”案今日开庭 当事人称“等这天等了六年”》。6月9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从受害人刘畅(化名)处获悉,当天下午,她收到了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高某森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大皖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7月,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女医生刘畅(化名)在社交平台公开实名举报称,同为医生的前夫高某森购买大量激素药物,在婚内对自己“投毒”,引发广泛关注。时隔3年多,在今年1月11日迎来开庭审理,刘畅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开庭前一夜没睡,等这天我等了六年。”

对本次庭审的预期,刘畅称,“不管最终判决结果怎样,其实都不能安慰我未来的人生,但至少可以给我一个真相。”她表示,自己放弃民事赔偿,“毁坏了我的身体和六年的青春,我不要赔偿,不谅解,只求法律予以严惩。”

“法庭未当场宣判,将择日宣判。”当日庭审结束后,刘畅回复记者称“庭审很顺利”。刘畅称,庭审中,高某森称主观作案动机是生活中的小摩擦,看自己妻子不顺眼,“他说在网络上看到一篇报道,模仿作案,想教训教训受害人。”刘畅告诉大皖新闻记者,法官问高某森什么叫“教训教训”,高某森答“就是给点颜色瞧瞧”。

刘畅告诉记者,高某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法官说,受害人也就是你曾经的妻子在庭审现场,有什么要说的吗?”刘畅称,高某森低下头说“没有”。

大皖新闻记者 赵琳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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