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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暴力管教致孩子身上多处淤青 女子录视频作证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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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7月18日消息   “你小还可以哭,等大了哭人家说你神经病,只能去死!”“写不完你今天就去跳楼!”随案提交的音视频资料刺痛了法官徐娟的心,这一幕只是阿诗提交的7段视频和音频之一,另外一段视频中,阿浩手拿黑色鞭状物大声吼骂,小哲则坐在桌前边哭泣边做作业,整个过程都不敢说话。

2022年,阿诗向珠海香洲法院起诉离婚,她与阿浩的儿子小哲8岁,正上三年级。从她提供的照片中还可以看到小哲被打后,手臂、腿部大片大片的淤青。阿诗表示,阿浩经常有家庭暴力行为,小哲小小年纪已经开始抗拒学习、甚至离家出走,除诉请离婚外她还要求阿浩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阿浩则辩称,阿诗从一年前就开始拍摄他管教儿子的场景,因为被激怒他才把情绪发泄到孩子身上,离婚可以,但小哲必须由他来抚养。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阿浩辅导孩子作业时手持鞭状物在旁,长时间采用恐吓、谩骂方式,这种暴力程度对一个成年人都足以造成精神侵害,更何况对一个才八岁且不具备反抗能力的孩子。阿浩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管教孩子的范畴,更多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愤怒,属于家庭暴力。

对于一个母亲来说,看到自己的孩子遭受这种对待,伤在儿身,痛在母心,阿诗因此要求离婚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基于阿浩的暴力教育,由阿诗抚养小哲,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阿诗主张小哲的抚养权,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请,综合考虑阿浩的过错程度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酌定阿浩支付损害赔偿1万元。为了让阿浩充分认识到自己在教育孩子过程中的不当之处,承办法官在庭审中对阿浩开展了全面深入的家庭教育指导。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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