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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据清风肇庆8月15日消息,日前,经肇庆市委批准,肇庆市纪委监委对肇庆市高要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叶伟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叶伟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叶伟祥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肇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肇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叶伟祥开除党籍处分;由肇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叶伟祥简历
叶伟祥,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广东肇庆人,在职大专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肇庆市鼎湖区林业局局长;肇庆市鼎湖区水务局局长;肇庆市鼎湖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肇庆市高要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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