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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卓被拐案抗诉请求被检察院驳回,当事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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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10月24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从孙卓父亲孙海洋处获悉,今天上午,他收到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抗诉请求答复书》和《不抗诉理由说明书》,此前递交的关于孙卓被拐案的抗诉申请被正式驳回。

24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从《抗诉请求答复书》上看到,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

同时,《不抗诉理由说明书》详细载明了不予抗诉的两个理由,其一,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该案经过检察机关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法院在审理期间两次通知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司法机关已调取本案包括言词证据、银行流水、手机数据等证据,且经法庭查证属实,判决依据在案证据认定被告人吴某龙犯拐骗儿童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其二,第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根据《刑法》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经法庭审理,法院以拐骗儿童罪的最高法定刑判处被告人吴某龙有期徒刑五年。第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

孙海洋表示,从目前的司法来看,这个判决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拐骗罪最高量刑就是5年。“但是,拐骗和拐卖对于被拐家庭来说,造成的伤害是一模一样的。”这也是孙海洋多年来,一直重申的重点。

孙海洋向大皖新闻记者透露,其会联合律师、各界爱心人士共同努力,推动立法,希望废除拐骗罪,目前也有全国人大代表看到了民众的呼声,主动打电话来协助,表示会提出建议案。

此前,大皖新闻记者也曾前往深圳进行现场采访,10月13日,“孙卓、符建涛被拐案”一审公开宣判,吴某龙因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吴某光犯包庇罪获有期徒刑二年。同时判令吴某龙赔偿孙某飞、彭某英损失42万元,赔偿符某、彭某某损失42万元。

孙海洋在庭外痛哭回应,“偷走两个孩子14年,只判5年”。其表示,自己将委托律师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

目前,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不予抗诉。

大皖新闻首席记者 朱庆玲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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