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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11月2日,大皖新闻记者从人民法院公告网上看到,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在2日刊登了一则公告显示,原告LIMJUNJIE,WAYNE(林俊杰)与被告何某名誉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作出判决。
法院公告
公告载明了该案的判决结果,何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其微博账号发布向LIMJUNJIE, WAYNE(林俊杰)的赔礼道歉声明,致歉内容不少于90日,致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如何某拒绝履行,法院将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本判决的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何某负担。
此外,何某还需赔偿LIMJUNJIE, WAYNE(林俊杰)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2万元。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 徐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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