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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地通告:骑电动车不戴头盔,通报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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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日前,仪征市创建办、仪征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对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加装遮阳棚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曝光、通报等,将通报到所在村庄、社区、单位。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常态化整治。

二、整治内容

对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加装遮阳棚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曝光、通报等。

三、整治措施

1、查处:通过路面查处、监控抓拍,对有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加装遮阳棚等违法行为的电动车骑乘人员,将依法对其处以罚款或警告。

2、曝光: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加装遮阳棚等交通违法行为,将收集现场查处照片、监控抓拍照片,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公开曝光。

3、志愿服务:对有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加装遮阳棚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骑乘人员,将组织在路口志愿执勤半小时,配合交警劝导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4、通报:核实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当事人基本信息,明确姓名、身份证号码、违法时间、违法行为,将通报到所在村庄、社区、单位。

四、其他要求

1、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邮政快递、外卖配送等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加强内部员工电动车驾驶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的宣传教育;

2、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3、阻碍依法执行职务、蛮横无理、拒不配合民警检查的,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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