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日前,中国证监会一次性公布了3个对股票账户出借的行政处罚,其中,有一个被证监会顶格处罚50万元。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李鹏臻违反规定,借用多名亲属账户炒股,被证监会顶格处罚50万元。李鹏臻申辩称,本案是亲属之间证券账户借用关系,不是社会上有偿出借账户、非法配资并出借账户等恶劣违法行为,危害性极小、情节相对轻微,不宜实施顶格处罚。
证监会回应称,自然人借用他人证券账户违规从事证券交易的,即构成对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的扰乱,相应行为是否发生于亲属之间、距《证券法》施行日期的时间间隔等因素,均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构成要件。
另一个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述案例中将自己股票账户借给李鹏臻使用的李某丰,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第三个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周敏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及郑力出借自己证券账户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周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郑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 田利辉:此次证监会的3个行政处罚,集中惩戒“账户出借”问题。监管机构借此传递出清晰的信号,即使在亲属间,也不得借用股票账户。账户出借问题其实此前多有出现,也曾因此带来众多纠纷和市场操纵问题。对广大投资者而言,出借账户的行为不仅容易造成自身财产损失,而且也会影响到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而受到惩罚。所以,投资者要引起足够重视,切记不得出借自己或者借用他人的账户从事交易。
(总台央视记者 董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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