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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11月27日晚,江西法院官微消息,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科原科长李思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大皖新闻记者从官微上看到,日前,月湖区纪委区监委对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科原科长李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思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巨大。
李思身为党员干部、政法干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将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金钱的工具,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公信力,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思,男,汉族,1988年10月出生,江西贵溪人,研究生学历,201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12月参加工作。曾在贵溪市人民法院、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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