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 12月24日,《四川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3年版)》开始执行,明确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实行累积记分制度,不同记分对应不同处罚,而一旦累计被记80分以上的,记分周期内不得晋升(或聘任)高一级职称。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规定,医务人员泄露患者个人隐私的,一次记20分。
四川省卫健委官网截图
近年来,医务人员泄露患者隐私事件时有发生。对此,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新年律师表示,泄露患者隐私事件屡禁不止,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医务人员欠缺法治思维。医疗行为一般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权的维护,但有时会被忽视的是,医疗行为也会涉及到患者的其他合法权益。关于患者病历,显然属于个人隐私,一旦泄露或遭非法使用,容易导致患者人格尊严受到侵害甚至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
“比较直接的解决方式就是加大承担责任力度,同时医院管理方在保护患者隐私环节设置一些特殊保护措施,如尽量控制接触范围,对接触患者隐私的医务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等,从技术、法律和内部规范管理上做全方位的规制,就可以在前端实现问题防范。”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展曙光说。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梳理发现,除四川外,另有上海、浙江、湖北等多地均出台了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管理办法,同时明确医务人员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纳入医务人员档案管理,作为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定期考核、职务任免、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评定依据之一,并纳入信用管理。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管理规定的出台,不仅有利于监管部门在开展监管活动时有‘法’可依,也会敦促医务人员强化规范执业意识,约束自身执业行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更好地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更好的就医环境。”12月27日,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晓林在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
从记分起罚线来看,与其他省市累计被记10分、20分的处罚相比,四川省累计记分30分以上才开始处罚。四川省管理办法中指出,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被记30分以上(含30分)的,便对医务人员进行警示谈话、扣罚绩效等处理,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累计被记50分以上的,将对医务人员进行不少于15天的离岗培训,并扣罚相应绩效等;累计被记80分以上的,记分周期内不得晋升或聘任高一级职称。
张新年表示,从法律位阶上看,该类管理办法属于地方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较低,同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但是在有《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上位法依据的情况下,可以对行政相对人有一定的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的内容,“因此,该类管理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遏制不法医疗行为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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