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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2月1日,大皖新闻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安徽香谷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罚2万元。
合市监处罚〔2024〕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安徽香谷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该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880元,并被罚款2万元整。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实习生 张燕 徐寒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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