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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人员未按规定戴口罩 安徽颍上开出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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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2月1日,阜阳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正式实施。2月2日,阜阳市颍上县市场监管执法检查中发现一餐饮店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进行了处罚,为该县开的首张罚单。

2月2日,颍上县政府有关人员告诉大皖新闻记者,该县市场监管局古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进行“回头看”检查中,发现辖区某餐饮店从业人员沈某仍未按规定佩戴口罩,遂当场对其罚款100元。之前,该所执法人员已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规范佩戴口罩。

据了解,《阜阳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第八条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未为其从业人员配备清洁的口罩或者其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口罩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通报批评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这也是自2月1日起《阜阳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实施以来,颍上县开出的首张“不戴口罩”罚单。

大皖新闻记者  王振宇  通讯员   路世忠 余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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