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学生联名举报导师的事件有了结果。
4月10日晚,北京邮电大学发布《关于我校教师郑某师德不当有关举报信息处理情况的通报》。
通报称,现已查实,郑某未能正确履行研究生导师职责,对学生学业疏于指导;未能做到关心爱护学生,要求学生从事与学习、科研无关事宜;未按学校相关规定给学生发放助研津贴。学校决定取消郑某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教学工作,给予降低岗位等级行政处分,岗位等级由副教授七级降为讲师十级。
从4月9日晚上15名研究生联名举报导师郑某存在师风师德问题,到4月10日晚学校发布通报对郑某做出处理,只用了一天时间。可见学校调查、处理的迅速,也表明查清教师存在的师德师风问题并不困难。
问题在于,为何学校一天就可调查、处理的事,却长期未被重视,需要学生们通过联名举报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利?
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防止导师不履行职责义务、侵犯学生合法权利,必须发挥学校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受理学生反馈举报的导师问题,并激活研究生换导师制度,以此督促导师尽职尽责。
根据校方通报,学校不但对涉事导师进行了处理,也表示将尊重学生意愿,为郑某指导的所有学生调换导师,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关爱,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全力保障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科研生活。
这正是对学生诉求的回应。他们在举报材料中提到,希望学校、学院能够明察秋毫,为他们所有人更换导师,并且保护他们直到毕业。
诉求,恰恰折射出学生换导师之难。我国培养研究生的单位都有研究生换导师制度,如《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在“转导师、转专业与转学”一章中明确,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如遇到与导师发生学术争议,可向所在学院、研究院的分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分学位评定委员会经过讨论给出处理意见;其他争议由所在学院、研究院给出意见,协调解决。
如果这一制度切实落地,学生们根本无需“忍无可忍”到联名举报的地步,早可以通过合理渠道反映导师存在的问题,由校方介入调查、处理。
再次发生联名举报导师事件表明,现实中研究生换转导师制度或没有切实建立并发挥作用。
一方面,研究生对于反馈举报导师问题可能存在顾虑,担心校方不调查处理,反而进一步恶化与导师的关系,影响自己的学业,甚至耽误正常毕业。
另一方面,当前学校在处理有关针对教师的举报时,也存在根据舆情决定是不是调查、处理的现象。如果引发舆情,学校高度关注,而没有引起舆情关注,则可能淡化处理。
学生联名举报导师存在师德师风、学术不端问题,近年来接连发生。今年年初,华中农业大学“11名学生举报导师”事件就引发广泛关注。
学生采取这种方式实属无奈,本来通过学校内部程序可以解决的问题,最终变为登顶各大热搜榜的舆情事件。
需要追问的是,如果不闹出舆情,学校会这么快速调查、处理吗?
避免类似事件一再发生,规范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行为,保护研究生的合法权利,就必须让学校的内部治理更加有效。
例如,发挥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对教育问题、学术问题的治理作用;激活研究生换导师制度,赋予研究生“选师权”“换师权”等,对有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及时说不,促进构建平等的师生关系,督促研究生导师规范导师行为。
正视学生被迫联名举报导师的现象,真正站在学生角度看待问题,这一现象才有望得到根本性扭转。
(据安徽时评 撰稿: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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