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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4月12日凌晨,平阳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4月11日14时许,该局交警大队协勤人员在鳌江镇吉祥路劝阻一辆二轮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遭到该车驾驶人吴某(男,48岁)持械殴打,造成一名协勤人员头部受伤。
目前,吴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大皖新闻记者 殷志强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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