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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财政厅原副厅长王瑰受贿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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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据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4月29日发布  2024年4月29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瑰受贿一案。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7年至2023年,被告人王瑰利用担任原铜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江口县委副书记、县长,原铜仁地区、铜仁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贵州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人员在项目承接、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43万余元,其中300万元尚未实际取得。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瑰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瑰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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