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语|散步碰上“化骨水”,危化品生产、使用到废弃的监管链不能断

大皖新闻讯   一场普通的清晨散步,竟成生死永别。9月15日,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办事处发布情况通报,9月9日,52岁涂女士在进入闲林中路附近空地时,不慎接触废弃氢氟酸中毒,送医后经抢救无效于2025年9月14日凌晨不幸身亡。

警方后续排查现场,又挖出2壶同类氢氟酸,溯源发现疑为拆迁前违规遗弃的工业废料。

这场悲剧让人痛心,其让“危化品管理”问题再次进入大家视野。2024年,山东高密一位工人,上班6天误触辐射源,导致右手严重辐射损伤;2019年,江苏响水某化工公司长期违规存储硝化废料,导致自燃引发爆炸。每起事故都在提醒我们,危化品管理不容丝毫松懈。

氢氟酸因其极强的腐蚀性,能够腐蚀人体骨骼及含硅物质,又被称为“化骨水”。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明确标注,氢氟酸属急性毒性最高类别,皮肤接触即可致命。正因如此,实验室中需密封储存于塑料容器,操作者必须佩戴专业防护装备。然而就是这般危险的化学品,竟出现在拆迁区域的街头巷尾,不幸酿成悲剧。

悲剧事件折射出危化品管理在来源监管、日常巡查和公众科普三方面存在漏洞。

尽管我国对工业领域和实验室的危化品使用有严格规定,但拆迁区域出现的废弃氢氟酸容器,暴露了危化品末端管理环节缺失。事发地靠山且属拆迁区域,危险化学品被随意丢弃在此类区域的风险常被低估,日常环境巡查是否包含危化品检测项目,值得深思。

此外,氢氟酸在半导体、电子等行业广泛应用,但普通民众对其危险性认知有限,往往不能及时察觉。

当前相关部门亟需对危化品构建从生产、使用到废弃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和追踪机制;街道社区也需将拆迁区、闲置地等纳入重点排查范围;企业须承担危化品妥善处置的主体责任;同时,加强公众安全教育,普及常见危化品的识别与应对知识也十分必要。

制度的完善不应以生命为代价,要多管齐下,才能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大皖新闻记者 于源绮

编辑 陶娜

本文由大皖新闻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