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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元宵节期间,主城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然而,3月2日当天,仍有个别市民违规燃放,受到警方处理。
3月2日早上七时许,市区人民东路一家制衣店店主孟某拿出鞭炮在店门口燃放,直到邻居出来劝阻,他才想起不让燃放烟花爆竹的事情,当即慌忙将没燃放完的爆竹扑灭。孟某被随即赶来的民警被带到派出所接受处理。
当天下午一时许,民警在谯城区十九里镇姜屯村巡逻时,发现村民张某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民警发现后,张某某赶紧用水将花炮扑灭,但为时已晚,被传唤至派出所接受处理。
就在前一天,3月1日,亳州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民警和安监部门执法人员查获一家超市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现场发现四十多盘鞭炮,当事人王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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