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今日宿松消息,经宿松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王金弟等126被任命为宿松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结合宿松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决定确定宿松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为126名。经宿松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王金弟、黄威、张松青、罗钧、赵彩萍、何晗、黎海波、高用九、陈耀平、周斌、余北国、高健、张岸、余林源、李凤仪、张芳平、李升阳、袁协友、许彩飞、史翠情、张复义、王维、吴水平、余从新、董方仁、姜皖明、李结芳、沈早学、方红、项平、叶艳生、齐水平、方爱华、孙中林、石国荣、曹先平、洪利国、骆效文、梅明、陈国森、卢瑞萍、唐先莲、刘媖、石凤桃、孙清、吴玲玲、朱天元、毛炳德、程四美、石玉林、祝思民、赵绍先、尤招兰、杨庆九、石炼霞、吴秀珍、施永旺、黄一、姚玉刚、桂长江、张志兵、肖国齐、刘金荣、张守国、朱璐、高宗耀、石甲全、李俊、何阳等69名同志为宿松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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