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2月15日凌晨,一辆冀F号牌轿车返工途中因为油箱里的油耗尽,被“困”在芜宣高速公路上。芜湖市鸠江交警大队的民警发现后,第一时间给予救助,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2月15日凌晨1时许,鸠江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G5011高速芜湖主线出入口疫情监测点对过往车辆分别进行劝返、测量体温等工作,突然看到一个约三十出头的男子焦急地往检测点跑来,民警赶紧迎过去。经过询问了解到,驾驶人姓何,从河北到宁波去上班,已经行驶了一千多公里,由于马虎错过了前一个服务区加油站,发现油不够时距离最近的服务区还有20多公里,疫情期间外省车辆又不能下高速进市区加油,现在车子车辆油尽停在高速上了。
民警立即跟随男子找到车子,发现一辆白色的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十分危险。民警立即按照规范在车后放置好了报警三角牌,并摆放锥形筒,提醒其他车辆注意交通安全。随后,民警又来到最近的加油站,押下自己的执法证,买到一桶十升的散装汽油,给何某送了过去,并对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以及行人在高速公路行走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严厉的批评教育。在交警的叮嘱下,何师傅安全上路行驶了。
民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王雁波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孙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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