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合肥市中院召开全市基层法院院长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还为全市法院202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进行了颁奖。
包河法院在本次会议上荣获多项荣誉表彰。其中包河法院荣获“全市先进法院”荣誉称号,执行局荣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史芸、杨芳、黄婧婧、杨雯雯、刘锟、程婷、吴晓玉等七人获“先进个人”称号,合肥市包河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先进特邀调解组织”称号,吴梅、强华获“优秀人民陪审员”称号,唐艳梅、黄丽玲获“优秀特邀调解员”称号。
△全市先进法院与全市审判质效评估先进法院
△先进集体代表
△先进个人代表
△全市先进特邀调解组织、优秀人民陪审员与优秀特邀调解员代表
颁奖典礼结束后,包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权明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作交流发言。
院党组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与个人能够再接再厉,发扬榜样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打造“6410”工程为抓手,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积极投身法院全面建设工作,为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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