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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省国资委与包河法院共同开展“送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

为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6月18日与6月22日,省国资委同包河法院共同开展“送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与企业就经营中的法律风险防范进行了沟通交流。

6月18日下午,省国资委与包河法院走进江汽集团。

省国资委省属企业监事会主席郑成雨,包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权明,江汽集团控股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江汽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德龙等参加了本次活动。三方以圆桌交流方式对民法典案例进行了交流讲解。

随后,一行人实地考察了江淮蔚来生产基地,就企业对外合资合作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进行了深入剖析。

6月22日下午,省国资委与包河法院又走进徽商集团。

省国资委法规处副处长费智钢,包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文华,徽商集团党委副书记陈琼参加了活动。一行人首先实地考察了徽商期货公司,对期货业务风险防范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

随后,在圆桌交流会上,包河法院的法官们又对民法典案例进行了交流讲解。

活动中,两家企业就立案、审理、执行等各环节向法院提出了意见建议,并现场咨询了法官们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问题。本次“送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是包河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走访群众开门纳谏的途径之一,征求到江汽集团与徽商集团对包河法院的意见建议10条。

近年来,包河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进一步找准法院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持续做好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建设、高效率治理三大基本任务。

今后,包河法院还将进一步聚焦复工复产新需求,畅通涉企纠纷办理“绿色通道”,帮助企业纾解困难。精准审理涉营商环境案件,确保案件审理“三个效果”统一。加大执行力度,快速实现胜诉企业权利。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线上线下融合、优质高效的权利救济渠道和诉讼服务。强化涉企法律风险研判分析,积极开展走访调研,针对企业存在的短板弱项和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推动企业规范自身行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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