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松石是世界性的古老宝石之一,被人们视作吉祥、成功的象征。马鞍山市是全国十大绿松石产地之一,因其独特的柱状形态而受到绿松石玩家的追捧。
马鞍山市某宝石公司是一家大型矿山开采企业,在该市拥有核定的绿松石采矿权。然而,该企业为追求超额利润,在核定矿区之外超深、越界开采绿松石,并非法开采毗邻绿松石矿区的铁矿石,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当时红褐色的污染水四处横流,大片庄稼死亡、果园绝收。”当地村民回忆说。
破解矿产资源和生态受损评估难点
2021年7月,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受理马鞍山某宝石公司及其董事长李某某等7人涉嫌非法采矿一案后,如何确定非法采矿的数额以及评估生态环境受损程度,就成了首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案件办理的难点。该院为此专门组建生态环境办案组,集成化办理此案。
为核实非法采矿的数额,办案组对该企业来往项目进行了详尽梳理,聘请审计人员进行审计。还多次前往自然资源部门“讨教”,委托专家进行评审,并邀请矿产领域专业人员与相关学者提供智力支持。结合证人证言、审计报告和其他书证,最终确认该企业在未取得铁矿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采铁矿石共计销售价值1.65亿余元。同时超深、越界开采绿松石40余吨,价值232万余元。
在开采绿松石矿、铁矿等矿物过程中,该宝石公司产生的废石、矿渣等固体废弃物露天堆放在矿山东侧,形成排土场。由于未做好防渗漏措施,造成淋溶水和渗漏废水通过渗坑和地表径流至下游农田、水塘,造成严重污染后果。
为评估生态环境损害情况,花山区检察院在邀请有关专家参加案件研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鉴定。经鉴定,清除污染、修复费用共需要2344万余元。
监督修复还绿水青山
2021年11月4日,花山区检察院对某宝石公司及其董事长李某某等7人涉嫌非法采矿一案提起公诉。同时对某宝石公司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该公司支付清污修复、防治和鉴定等费用共计3660余万元。
2022年9月28日,花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单位某宝石公司罚金30万元,判处李某某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至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不等的刑罚,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同时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各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一审宣判后,某宝石公司不服提出上诉,2022年12月29日,马鞍山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办案组牵头组织涉案企业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就整治方案的落实、修复资金的支付、群众赔偿协议的履行进行多轮磋商,并督促公安机关追赃挽损。办案检察官也多次前往修复现场,督促开展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工作,还多次召集受污染村集体代表开会,听取村民们的诉求,以确保各方利益最大化、生态环境尽快修复。
目前,该项目一期修复工程已经实施完毕,二期修复方案正在推进中。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此案案发区域笔架山矿山所在的濮塘镇,位于苏皖交界处。检察官办案中发现,此地多山、多林,固废倾倒、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频发,屡禁不止,查处难度较大。
为最大化推进诉源治理,花山区检察院运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在濮塘镇监控调度中心设立驻区田长办检察官联络室,以做实日常监管。2022年11月,花山区检察院又在此建成公益诉讼展示馆,一方面展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另一方面通过办理的典型案例阐释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在该展示馆,建有一个智慧检察数据中心,可对辖区林、田重点区域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对耕地、林地等资源受损状况进行实时查看。此外,花山区检察院还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建立起线索移送等联动机制。近年来,两家检察院协力办理了一批矿产资源修复、野生动物保护、农家乐食品安全等案件。
花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宋斌告诉记者,2021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及林、田生态资源保护的刑事案件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联合区田长办、林长办及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行动10余次,及时促进问题整治,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作出了检察贡献。
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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