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巢湖白米虾 肥西两男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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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5日上午,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巡回审判法庭,走进肥西县刘河社区,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左某伦、俞某勤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GPS定位仪、虾笼予以没收;赔偿因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生态环境和水生资源损失14295元;在省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30余名村民在庭审现场参与旁听。 李玲云 胡源源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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