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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二审开庭 未当庭宣判 主犯要求精神鉴定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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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8月26日,“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庭审从上午8:45分,一直持续到下午3点多。法庭认为案情特别重大,二审没有当庭宣判。 被害人李某月父亲李胜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主犯洪峤上诉称自己无罪且有精神疾病,但法院驳回了他的精神鉴定要求。大皖新闻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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