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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火锅店为节约成本使用“口水油” 三名被告人当庭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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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为节约经营成本,合肥一家火锅店店主竟然反复使用“口水油”,制成“老油”供顾客食用,后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2月3日上午,该案在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三名被告人均当庭获刑。 大皖新闻首席记者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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