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爬楼翻窗进入女邻居家中 欲发生性关系遭反抗 因犯强奸罪一审获刑一年半

大皖新闻讯 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公开了一份刑事判决书,85后男子王某因犯强奸罪,一审获刑一年半。 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化姓)与被害人小李(化姓)系上下层邻居。 2024年6月10日凌晨,王某酒后欲与小李发生性关系,遂通过爬行院内栏杆至二楼空调外机处,再翻窗进入小李卧室,趁小李睡觉之机,搂抱小李,小李反抗,并称如王某再不离开就要打电话给其妻子,王某遂松手。 后王某又趁小李开门之际,从身后抱住小李,小李呼救被阻止,挣脱过程中将王某手指咬伤。 6月19日0时许,王某欲再次进入小李家中未果,后小李报警,王某被抓获。 小李陈述称,对方当时嘴里一直说对不起。由于害怕,且是邻居,小李第一次并没有报警。 王某辩称,第一次搂抱了对方,想与其发生关系做情人,对方不同意便离开了。第二次,则是觉得不好意思,前去解释被拒。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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