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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市场监管部门:食品经营要规范 混放也会领罚单

近日,肥西县6家食品经营单位,因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受到该县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据悉,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保障辖区食品安全,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元旦、春节”消费旺季这一重点时段,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行动,有力地净化保健食品市场。

此次专项行动着重对保健食品零售终端实施检查,一是要求经营者落实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并在销售区域标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内容。禁止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现场销售保健食品。二是进口的保健食品要加贴与产品原标注信息一致中文标签,不得对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保健食品的食用效果。三是要求经营者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及查验制度,确保产品来源正规、质量可靠。

此次专项行动该局共检查大型超市、专卖店、母婴店、药店等46家。并采取执法与普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前来购物的消费者进行保健食品认知讲解,引导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同时告知消费者如对所购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金长斌 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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