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肥西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马亚蓉在肥西县“三•八”妇女节表彰大会上,被授予肥西县“巾帼建功标兵”光荣称号,并作为获奖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去年同期,她还被肥西县妇女联合会授予“三八红旗手”光荣称号。她感言: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在实践中自觉践行入党誓言,用满腔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作风、执着的奉献精神,彰显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新时代党员的优良形象。
她履职尽责、用心办案
2020年6月,马亚蓉同志接待了一名执行监督申请人高某某。其多年前为何某公司建设厂房做杂工,何某拖欠其工资款33000元,后高某某起诉至人民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但7年一直未能拿到工资款。受理案件后,她和办案组检察官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发现何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为促使顺利执行,举行了公开听证。通过听取各方意见,检、法联手发力,终促双方达成和解。何某分期支付了所欠工资款,高某某息诉罢访,不稳定因素得以化解,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笔者进一步了解到:自参加工作以来,她参与办理案件200余件,参与办理了肥西县首例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参与办理了合肥市首例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实现成效最大化。其所在部门同事都说:她每起案件,她都用心办、办出成效。她参办的曲某某销售假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评2019年度合肥市十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经典案例。
她心系群众,用情服务
一天,马亚蓉同志的办公室来了一位特殊的申诉人。经询问了解,沈某某2011年因与赵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经法院审理沈某某获得赔偿款5000元。判决生效至今8年时间,沈某某依然没有拿到全部赔偿款。如今沈某某身患疾病,身体行动不便,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于是委托其妹妹沈某向肥西县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在了解沈某某的困难后,马亚蓉立即和承办检察官调查取证,得到法院执行局的大力支持,仅用3天时间办结案件,一周时间沈某某就收到全部赔偿款。迟到8年的赔偿款虽然并不多,却解决了这个困难家庭的燃眉之急。马亚蓉热心的接待、负责的工作态度也感动了当事人,沈某某特委托其妹妹向马亚蓉和承办检察官送去感谢信。信虽不长,却饱含着一位普通群众在权利得到救济后的欣喜和感激之情。
同在一个办案组的卢亮说:马亚蓉同志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践行在行动上,传递司法温度和力量。她悉心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妇女儿童维权民事案件,助力依法实现诉求,得到最大司法保护。她不厌其烦地向每一位当事人说理、释法,传递法治的力量。她带着真情服务,在怀孕期间,仍坚持走访结对帮扶户,深入柿树岗乡一因病致贫家庭,了解实际情况和困难,帮助申请相关扶贫项目,确保不再返贫。在去年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她休完产假刚返回工作岗位,就立马投身于疫情防控及政策宣传之中,为小区群众提供周到的服务。
她奉献社会、用力作为
该院妇委会主任董卫介绍:马亚蓉同志一直致力于志愿服务活动和“爱心妈妈”送温暖活动,多次前往结对共建的多所小学校为留守儿童、困难学生捐款捐物。马亚蓉说:爱是力量、是希望,把自己无私、真诚的大爱献给特殊的孩子们是我不变的心愿。每年的“六一”儿童节前夕,她都要和其他“爱心妈妈”们拿出自己的工资,亲自购买学习用品和运动器材,为结对学校的留守儿童和困难家庭孩子送去。工作再忙,她也要抽出时间参与,从未间断。在肥西县刘河小校等校园内,她给孩子们穿上新衣服、和孩子们聊天说笑、陪孩子们打上一场乒乓球,临别时,还和孩子们一起照一张面带笑容的留存照片,让爱和微笑注入孩子们的心田!
该院普法办负责人说:马亚蓉同志热心志愿服务,自2015年12月进入肥西县检察院工作后,就加入了该院党员志愿服务队,积极参加送法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活动30多次。在开展的民事行政检察专项宣传活动中,她冒着高温酷暑,向群众宣讲水污染的危害和防治、散发《保护派河,造福肥西》宣传资料,唤起大家的忧患意识,号召大家一起来保护。她走进市场和商户,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相关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倡导做环境的保护者、守护者。她参与拍摄了公益诉讼宣传短视频在各大网络平台转发、播放,为守护肥西的青山绿水贡献力量。去年以来,在该院实施的服务保障民企“351”工程行动中,她积极参与向民营企业送政策送法律,讲解依法诚信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0年12月,她参与“典”亮美好生活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学“典”用法,为《民法典》实施营造氛围。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中,她积极参与包联道路、社区巡查工作,清理路面垃圾、热心帮助过路老人,劝导不文明行为,号召大家爱护环境、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马亚蓉同志用一言一行,展示检察人的良好素质和新时代女性的良好形象。她说:为事业拼搏、为社会奉献、为青春放歌,用使命和责任书写人生芳华,是自己始终不变追求、奋斗的方向和目标!(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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