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6日至8月31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我区进行了巡视。2017年9月27日,省委巡视组对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意见反馈后,区委高度重视,坚定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全面实施迎接十九大,以持续推进贯彻十九大,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截至12月8日,33项整改全部展开,其中29项业已完成、1项基本完成、3项取得积极进展。整改期间,累计开展各类谈话500多人次,下发各类通报11份,责令4个单位、14人作出检查;立案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组织处理10人,对4个单位和4名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分别给予问责,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3.46万元,制定、修订、废止制度45项,其中新制定27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区委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不断强化区、街道(中心)、区直部门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坚持学习先行,提高思想认识
先后5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八届中央纪委向十九大的工作报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通过原文传达、理论宣讲、理论测试、开展调研等形式,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对政治巡视的理解认识,打牢巡视整改的政治思想基础。
(二)立足政治高度,迅速推进巡视整改
区委在反馈后的当天下午就召开书记专题会议,从政治高度统一思想认识,谋划整改总体部署。接连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全区整改动员大会,全面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区委常委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主动认领,自我加压,分头组织推进。11月25日、12月3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党组相继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书记潘朝晖同志出席区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切实以巡视整改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弋江区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着力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区委书记何友旺和区长王永辉率先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各位常委、党员副区长逐一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收集批评建议87条,细化持续整改措施79条。区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学习传达潘朝晖同志讲话精神,进一步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抓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改合力
区委在反馈后的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常委及政府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为成员,负责领导全区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巡视整改日常工作。何友旺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主持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多个专题会议,逐个找常委班子成员谈话,逐一细化各项整改任务,逐项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在领导小组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反馈的3大类、12个方面、33项问题逐一进行分解,制定整改措施131条。区党政班子成员带领责任单位进一步研究细化,全程强化责任范围整改调度。各街道(中心)、区直有关部门等责任单位协调联动,合力搞好整改工作。
(四)全程跟踪督办,务求取得实效
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统筹领导,强化协调推进,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及时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领导主动深入一线,督促抓好整改,现场解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做好协调、推进等工作,建立交办、催办、督办、通报制度,对33项具体问题整改实行挂牌销号,落实三天一催办、一周一汇总、一月一报告措施,下发整改通知8份,工作提示单、催办单14份,整改通报4份。对整改工作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序时进度;对4个未按要求报送整改进展的单位在全区进行通报。
(五)开展专项整治,促动面上整改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突出问题,分别由相关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集中组织攻坚,重点开展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违反“八项规定”等6个专项整治及滥发津补贴、不按规定缴纳党费2个整治 “回头看”,实行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着力推动整改向纵深发展。
一是对征迁领域成为违纪违规“重灾区”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共查摆问题5类、13个,细化整改任务13项,其中10项已经完成、1项基本完成、2项取得阶段性成效,修订完善《弋江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审计办法》等8项制度。发现问题线索1起,区检察院已立案查处;全面梳理、审查街道有关集体土地征收政策执行情况,对发现的5个问题责成纠正。二是对工程项目建设“失管失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2014年以来政府性投资项目及在建项目的招标情况、费用结算、重大变更等事项,梳理出超结算、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等问题4项,督促责任单位全面整改。发现并查处1起违规支付工程款问题线索,追回超结算支付工程款50万元,给予2名责任人党政纪处分。三是对违反“八项规定”、“四风”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7个街道(中心)、12个区直单位,发现差旅报销单填写不规范、工作用餐手续不完善、公务用车派遣管理不规范等问题12项,下达整改通知书12份。四是对“小四风”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全区2000多名(其中科级干部185名)党员干部书面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收送“红包”、不参与各类赌博活动。查处“吃喝风”问题6起,给予5名村居干部、3名区直部门干部党政纪处分;查处“走读风”问题3起,对2名街道窗口服务人员和1名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五是对干部精神状态差、缺乏干事创业精气神问题,组织开展“慵懒散怠”问题专项整治。发现外出报备手续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严格等6个方面12个问题,已发出督查专报督促相关单位纠正。六是对资金资产管理乱象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针对资金管理存在乱象,区财政局牵头组织开展规范财务工作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看财务管理、资金支出和报销手续等方面,区财务核算中心对纳入中心统管的各部门财务收支情况开展排查,填写“部门财务收支合规性自查表”;各街道按方案要求进行自查。区财政局年底前组织开展复查。针对全区资产管理存在的乱象,新马投资公司结合体制改革,组织各街道、规划建设部分别对辖区内国有资产、高新区内资产进行清理登记,12月7日建立全区国有资产台账。制定出台《弋江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及工作流程图,按照属地原则,将全区国有资产移交街道、规划建设部负责日常管理,新马投资公司负责加强考核。
巩固上一轮巡视整改专项整治成果,一是开展滥发津补贴专项整治“回头看”,对巡视巡察点出的2016年以前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依纪依规处理到位,并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对街道(中心)2017年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街道(中心)按要求填写了发放情况一览表,经认真核查,未发现自订政策或滥发津补贴情况;对区本级2017年6项津补贴发放情况开展自查,梳理甄别每项津补贴的发放标准、范围、依据,未发现违规发放问题。二是开展不按规定缴纳党费专项整治“回头看”,到7个街道(中心)、7个区直部门重点查看党员是否主动按月足额缴纳党费,未发现党员不缴纳党费的情况。11月14日对3个未按月缴纳党费、1个党费缴纳记录不规范、2个党费收缴台账填写不规范、1个党费收缴线上纪实不到位的党组织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六)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和问题导向,着力深挖根源,堵塞漏洞,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围绕强化从严管党治党,制定《关于认真落实中央〈决定〉省委〈意见〉市委〈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的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弋江区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应对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弋江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全程纪实办法》等11个文件;围绕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制定《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重要领域再监督办法(试行)》、《弋江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弋江区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奖金发放实施意见》等8个文件;围绕加快转型发展,制定《高新区2018-2020年发展规划》、《弋江区招商引资考核办法》、《高新区(弋江区)人才引进扶持培育政策》等4个文件。各责任单位针对巡视和自查发现的问题,修订、新建制度规定17个,涉及整改事项14项。
二、聚焦反馈问题,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原原本本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紧紧抓住存在的突出问题,紧扣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坚决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政治站位不高,党的领导弱化
1.“四个意识”树立不牢,政治生态不优。
针对“不注重思想政治工作”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决定精神和省、市委部署,区委认真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成立学习研究工作领导小组,专设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5个研究小组。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何友旺同志率先作了十九大精神专题宣讲,区四大班子负责同志及各街道(中心)、区直各部门、村居及企业负责人共220多人参加。区委理论中心组组织3次专题学习,各街道(中心)、区直部门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区党政班子成员组成的宣讲团深入联系点和基层单位开展了第一轮14场宣讲。二是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执行《中共弋江区委关于全面加强区委自身建设的意见》,认真检查区、街道(中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的落实,制发工作提示单,安排具体谈话表,下发谈话情况通报,实行全程纪实、全面留痕。何友旺同志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对3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开展个别谈话,对2017年新提拔的14名正科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2017年受到问责的9名街道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三是推进民主作风建设。区委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从书记、区长开始,每位常委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及其成因,切实增强自我整改的针对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各项议事决策程序,落实末位表态制。巡视整改期间召开7次区委常委会会议、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重大决策事项和重要文件均按程序广泛征求意见、进行法律审查,会议过程充分发扬民主,各位常委、副区长认真发表意见,为书记、区长末位表态提供扎实依据。
针对“不注重常敲边鼓勤鸣笛”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大区委《关于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常态化的实施方案(试行)》落实力度。建立全程纪实、谈话提示、督查通报等制度,推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谈话监督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对2015年以来区委提拔重用、交流调整的29名干部分别由12名区委常委开展廉政谈话;街道班子成员对144 名管理对象进行了谈话监督;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执纪审查、信访举报等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由区纪委书记、纪委班子成员分别开展系统性提醒谈话,共涉及到副县级领导干部2名、区管干部26名。三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对谈话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各类谈话规范有序开展。11月21日对整改期间各类谈话情况进行了汇总通报。
针对“不注重考核奖惩”问题,一是优化目标设置。按照新发展理念要求,逐一修订全区50个被考核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在党建和发展两个方面均衡用力,实行考核双千分制。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民生工程、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考核权重。目前已正式成文印发。二是严格考核流程。实行常规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日常跟踪督查和通报问责相统一的方式。加强对各项重点工作的动态化管理,强化跟踪督查,及时协调推进。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单位和个人的考核结果与干部提拔使用、奖金发放以及约谈问责等方面全面挂钩。奖惩分明、有奖有惩、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工作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影响考核任务完成的实施问责。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围绕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深入查摆招商引资、工程建设、征地拆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监督检查、再监督再检查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弋江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细则》、《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工程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弋江区房屋征收工作年度考核及奖惩办法》,进一步扎紧重点领域监管制度“笼子”。
对巡视点出的“白马街道在2015年查处的案件较多,当年考核却得分第一”问题,通过认真梳理分析,该街道2015年加大对以往问题线索的执纪审查力度,共立案38件,超过其他街道(中心)总和,其他方面扣分较少,考核结果在全区街道(中心)中排名第一。主要原因出在考核机制上,一是考核办法制定不科学,不能准确反映单位“两个责任”总体履行情况。考核时片面考量白马街道执纪审查作用发挥突出,未能从另一面审视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二是考核细则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特别是基层监督执纪重点体现不够。三是考核反馈机制、问责不到位,反映出“两个责任”考核机制还不健全。今后将区分自办和上级查办、主动发现和被动查办、个案和系统性违规违纪情况,在“两个责任”考核办法中分别设置相应的增减分项,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针对“政治生态不优,干部队伍精神状态不佳”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上进行重温。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区党政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为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深入干部群众当中,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到联系点走访调研等形式,征求各类意见建议涉及4个方面共22条,打下了推动整改的群众基础。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成立忠旺等若干个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调度。整改期间,区党政班子成员带头破解工作难题,着力解决新马投资公司改革、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长江岸线整治、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澛港新区改造提升等12个重点事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制度,整改期间特别是十九大前后,区党政班子成员15人每日轮流接访,接待来访群众26批56人次,现场化解问题20个,11月被评为十九大维稳工作市级先进集体。三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活力,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制度措施,推动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2017年以来,在改革发展主战场、重点工作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提拔重用干部47人,对7名不胜任现职的干部通过免职、改非等方式进行组织调整,对10名年度综合考核排名靠后的科级干部进行预警谈话,对12名组织纪律性不强、工作落实不力的干部进行问责。四是发挥身边典型引领带动作用。运用弋江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号,对各方反映良好的身边典型加以宣传;对重点工作进展快、成效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2.政治担当不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
针对“创新发展推进不力”问题,一是科学制定高新区发展规划。认真实施《关于推动弋江区(高新区)成为芜湖产业创新中心重要支撑的工作方案》,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高新区2018至2020年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微电子及信息服务业、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部件、节能环保及高端装备制造三大主导产业。二是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建立全区紧缺人才目录库,统筹制定招录计划,已经或正在引进微电子、工程造价方面专业人才。加大岗位培训力度,11月26日、12月4日组织开展了2批次金融、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培训,全区科级以下公务员205人参加。今后每年将组织开展3-4次专业知识培训。三是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制定出台《高新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若干政策规定》,推进立得空间院士工作站、三只松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建设,引进西电芜湖研究院、忠旺铝合金精加工、启迪清源等项目,吸纳荣强团队云一新材料、张怀团队楚睿智能等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项目。奇瑞新能源、航天特种电缆、华东光电、中航华东光电、问天量子等5个项目列入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数位居全市第一;其中奇瑞新能源、航天特种电缆作为芜湖市2017年仅有的2家企业,入围安徽省科学技术一等奖评选名单。太赫兹芯片、中航华东光电智慧安全视觉产业化、芜湖量子通信、华东光电机器视觉自动缺陷检测仪器产业化等4个项目入选省“三重一创”项目,占全市50%。三只松鼠上市申报已通过预审,即将成为我区自主培育的第一个上市企业。今年以来园区企业投入技改资金80.53亿元,加快自身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进程。
针对“协调发展推进不力”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发展实践,区党政班子成员带头撰写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专题研究报告14篇。二是切实抓好协调发展。高质量实施民生工程,今年24项民生工程已有13项完成情况名列全市第一。完善全区中小学校布局规划,文昌西路小学、善瑞中学、白马浅湾学校中学部建设有序进行,师大附小东、西校区投入使用。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病媒生物防治通过省级验收。加大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森海都市花园、日新化工厂宿舍面貌焕然一新,澛港新区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建设。开展“贴近群众六走进”活动,不断创新城市管理模式。三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长江沿线生态环境大保护要求,大力推进区内长江岸线整治,完成四水厂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的修复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国家 “大气十条”及《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监管。加大矿山修复力度,严厉打击偷盗采行为。开展城区13条黑臭水体综合生态治理,总投资9500多万元,已完成澛港水系、汇成水系治理。其中澛港水系治理效果得到国家住建部充分肯定,2017年10月接受全省黑臭水体整治现场会与会代表观摩。
对巡视点出的“土地征用缺乏统筹”问题,一是重新梳理未使用地的范围、性质,强化属地统一管理。修订《弋江区未使用土地利用与管理办法》,制定考核细则,明确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和考核问责等内容。二是消化利用存量闲置土地。已征未用的12281亩土地,其中基本农田恢复耕种1818亩、剩余804亩通过发包耕种恢复;324亩林地现状未改变,继续加强管理维护。建设用地近期已消化利用494亩,867亩列入2018年市出让地块和招商项目。剩余7974亩,在多规合一调整的基础上,通过招商项目、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方式,按年度计划逐步供地;其中一些位置偏远分散的边角零星地块安排绿化种植。三是严把后续征地关。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征地程序的规定》,明确重点项目、红线外征地程序及资金拨付等要求,杜绝新增征而未用土地。
针对“一些领域改革推进不力”问题,启动新马投资公司改革,11月20日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改革实施方案,突出企业定位,回归投融资功能,提升市场化运营能力。一是明晰企业功能定位。剥离新马投资公司承担的行政性职能,归口相关区直部门和街道(中心)承担,明确该公司的职能主要为平台融资、产业基金、股权投资、资产考核管理和不良资产处置等。二是妥善分流人员。将新马投资公司承担行政性职责的人员,按照人随事走原则,妥善调配至各职能部门,实现人员优化配置。三是强化企业资产管理。明确国有资产以属地街道、规划建设部管理为主,资产管理人员实行街道、规划建设部与新马投资公司双重管理。四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区财政局(国资办)对新马投资公司进行绩效考核,新马投资公司建立内部考核机制,同步加强对各街道、规划建设部资产运营管理考核,建立权责利相一致的运营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时序进度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确保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关于幼儿园改革决策偏差问题,一是及时纠正偏差,在市民心声论坛进行澄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学前教育的重要决策部署,今后涉及学前教育的重大决策事项,事前须广泛征求意见,提高决策科学性。三是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为每所公办幼儿园增配1名副园长,加强管理力量。投入资金 440万元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学条件,保障校园安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今年以来新增普惠园 2所,惠及450 名入学儿童。年内兑现普惠园奖补资金预计达500万元,为每个普惠园配置了专门的保安人员。
3.政治敏锐性不强,落实党管意识形态责任不到位。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10月10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十九大召开前我区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进行部署。11月1日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意识形态专题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出台《弋江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弋江区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应对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二是牢固树立阵地意识,紧盯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加强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研究,有针对性地引导、化解。三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区委巡察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处理流程,所有处理单明确区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巡视整改期间,区分管领导审签处理单183份。二是加大意识形态内容学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作出的重要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第四季度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初步建成区、街道、社区“三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监管机制。四是是提高宣传干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10月12日邀请新华社有关专家进行专题培训,90 名基层宣传干部参加。
4. 攻坚克难措施不力,巡视整改不到位。
针对“上轮省委巡视反馈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坚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全面完成销号。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监管薄弱”问题,对梳理出来历史遗留的4个无证施工项目,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已上报到市住建委,力争在2018年10月底前通过绿色通道等途径办理相关手续。严把新建项目审核关,2016年以来新建政府性投资项目均办理了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今年8月区委对规划建设部(区住建委、重点局、交通办)进行了巡察,发现问题12个、问题线索3条,其中立案2件。对工程管理人员违反相关规定行为予以严肃查处,给予2人党纪政纪处分、2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行政记过处分。规划建设部与区聘工程现场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从严规范岗位职责。
关于“审计政府投资工程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没有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面审计”问题,一是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调整强化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协调解决审计有关问题,扎实推进全区审计监督全覆盖。二是加强审计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招录、调入等多种方式,引进审计专业人才。现已调入财务、工程项目等4名专业人才,正在招录2名注册工程造价师。三是推进审计全覆盖。将各单位2017年送审的全部402个建设项目纳入台账,截至12月8日,已审计完成313个,剩余89个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审计。四是强化归口管理。制定出台《弋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送审管理办法》,对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送审程序提出明确要求,全区所有审计项目须由区审计局统一送审,自行送审的一律不予认可;街道(中心)的工程项目,由街道(中心)内审办受理后,统一报区审计局送审,不得由建设单位自行送审。五是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及时反馈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被审单位加强整改。制定《弋江区纪委与审计局问题线索移送和协同配合工作制度(试行)》,将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关于担保代偿问题,2012年以来发生的8家企业担保代偿8970万元(其中本金7880万元),所有代偿案件均已起诉判决,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目前1家本息已执行完结,2家本金收回,剩余5家代偿款部分追回,截至12月8日追缴收回代偿款2899.96万元,查封120平米商品房1套。下一步对2家利息部分力争在2018年3月底前执行完结;对剩余5家代偿款本息力争在2018年6月底前执行完结。4家企业借款133550万元,2家已结案收回590万元,1家收回本金132460万元,利息部分已提请仲裁;剩余1家500万元借款已于今年10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芜湖联生重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芜湖奥吉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息给付义务。以上剩余借款本息力争在2018年6月底前依法执行完结。
关于干部混岗问题,一是消化存量。通过交流等方式积极稳妥地逐步消化,巡视整改期间减少了1名混岗;二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杜绝新增混岗。三是已梳理出混岗人员中符合调任规定的人员名单,向市有关部门报告争取调任政策。
关于区纪委派驻未完成全覆盖问题,按照省、市纪委《关于推进县区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口径》要求,上报我区纪检派驻机构方案,于11月21日得到市纪委批复同意,目前正在抓紧进行人选确定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完成3个综合派驻纪检组、2个单独派驻纪检组设置工作。
针对“部分已整改浅尝辄止,未建立长效机制”问题,区委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开展上一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落实整改“回头看”,对已整改到位的28个问题认真回顾盘点,确保不反弹不回潮。注重发挥制度管长远作用,对建立的53项制度进行认真梳理,结合本轮巡视整改,修订3项,新建5项,确保上一轮未整改到位问题见底清零。对巡视点出的此前未能完成审计的8个政府投资项目,已对保障房安居工程等4个项目开展全面审计,其余4个项目2018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党的意识不强,党的建设缺失
5. 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针对“区委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层层递减”问题,一是加大重视程度。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区委常委会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一起谋划部署。整改期间,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15次。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何友旺同志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党建工作专门作出批示30余件次,到联系点宣讲十九大精神、讲党课3次。区委常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人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5个,定期到联系点调研党建工作,定期上党课,宣讲十九大精神。各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按时序进度推进。充分运用爱党建平台,对全区党组织党建工作实行全程纪实。三是逐级传导压力。深化落实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对2016年57名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三个清单”进行全面梳理,任务清单中777项已全面完成,13项正在持续推进,12月底前完成。四是将党的建设情况作为区委巡察重点内容,从组织部门抽调人员参加巡察。三届区委前三轮巡察共发现8个区直部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18项56个问题,督促各单位抓好整改,共制定整改措施162条,反馈问题得到较好整改。
针对“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同虚设”问题,一是健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成员单位职责及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职责。二是发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10月10日召开2017年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全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等工作。今后将定期召开会议,切实研究加强党建工作。三是把党建工作纳入区委常委会会议重要议题。凡涉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的全局性工作及重大事项,均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必要的提交区委全委会会议审议。2017年区委常委会会议议题中涉及党建议题77个。同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实时增加党建议题内容。
6. 主题活动开展不力。
针对“区委对中央、省委部署的主题活动推进不到位,行动落实上缺斤少两”问题,一是全面督查、限期整改。区委派出2个督查组,对全区街道(中心)、机关主题教育活动推进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 28个,在全区通报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实施问责。今后将主题活动的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街道、部门党建考核内容。二是全面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安排党员领导干部到联系点宣讲,第一轮有14人进行了宣讲。区委常委领衔的课题研究组,已提交专题调研报告5篇。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瞻仰中共一大会址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上好一次党课、学习研讨一次党章、参观一次党史展览、开展一次党史知识测试、瞻仰一次烈士陵园、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区党政班子成员共12人参加。以“党员集中活动日”的形式组织2500名党员进行理论测试,学习成效显著。
7. 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针对“‘灯下黑’问题突出,区直机关抓党建不力”问题,一是调整区直机关党支部设置,党支部书记一律由部门党员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二是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全区机关支部73个,2017年底前达标41个,达标率56%,剩余32个2018年全部达标。9月17日至26日分两期举办科级干部暨区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系统培训党建业务知识,制作发放《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三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报告内容。依托“爱党建”平台,对区直机关支部2017年度“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进行普查,其中对7个机关党组织进行现场抽查,编发工作通报2期。
针对“部分党务工作缺规失矩,不按规定交纳党费问题专项整治不力”问题,一是规范党费收缴,定期进行公示。统一制定《弋江区党费收缴台账》,根据党员类型、党费缴纳基数、收缴比例准确核定党员缴纳党费数额,详实记录党员每月缴纳党费情况,实行台账记录和《党员证》记录双向印证。基层党支部每季度对党员缴纳党费进行公示,区委组织部于11月6日对2017年1-10月区属党工委(党委)党费缴纳情况进行了公示,今后将每半年公示1次。二是全程跟踪关注,定期开展督查。依托“爱党建”平台党费收缴线上纪实功能,对基层党组织党费工作进行跟踪关注。区委督查组开展党费收缴专项督查,到14个街道、部门党组织随机抽查党费缴纳情况,未发现党员不缴纳党费或不足额现象,对7个党费收缴不按月、台账记录不规范的党支部给予通报、责令整改。今后坚持每季度实地督查,对党费收缴履责不严、执行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依规严肃处理。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党性教育。举办全区党费工作业务培训,350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并将《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党课、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
针对“非公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一是发挥党建示范点带动作用。宣传推广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工作经验,拍摄专题电教片《红松鼠的传奇》,组织全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集中观看。评选区级“双强六好”非公企业党组织5个、“双比双争”社会组织党组织2个,召开全区表彰大会。以省市“双强六好”非公企业和“双比双争”社会组织党组织为重点,深入推进“双培三帮带”工作,安排基础条件较好的非公企业党支部帮带50个尚未组建或联合组建党组织企业。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全面梳理非公企业党员活动室“六有”标准达标情况,制作党支部铜牌和制度挂图,对52个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实行“五抓五送”实物化补贴。持续深化非公党建“红领行动”,结合实施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做好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同步指导。举办全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培训班,163人参加培训。三是规范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内生活。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按照单独组建40%的比例,指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完成标准化台账整理工作。在赛宝党支部组织开展非公企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暨党小组会现场观摩活动。
针对“基层干部队伍监管不力”问题,一是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切实优化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前筹备村“两委”换届工作,召开村“两委”换届工作前期准备会,摸排各村“两委”班子现状,全面梳理村干部队伍建设状况,指导街道党工委提前分析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选派4名业务强、敬业奉献的机关干部到村任职。调整优化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全区15个村配备后备干部35名,其中13名为正职后备干部。二是建立基层干部考核激励机制。督促各街道(中心)完善村居干部考核办法,考评结果与村居干部的报酬、奖惩、任免挂钩。三是推进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全面梳理、及时更新村级权力事项,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高。四是压实街道(中心)纪检组织监督责任。实行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有错必纠、违纪必处。巡视整改期间,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违规违纪问题6个,给予7名村干部党纪处理、1名村干部组织处理。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各村将“从严管理村干部12项规定”纳入村规民约,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
8. 选人用人工作问题较多。
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性不够”问题,一是优化队伍结构。制定《弋江区后备干部培养管理暂行办法》,筹备建立全区后备干部档案,在全区公开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优先选拔。今年以来,已提拔使用8名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今后每年进行公开推荐,发现培养后备干部。二是创新培养模式。每年通过挂职、轮岗等方式,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今年以来先后安排了11名干部到党建、经济、社会管理等岗位进行锻炼。召开28名选调生专题座谈会,回顾工作经历,分享工作收获,引导新入职选调生尽快融入。三是拓宽进人渠道。在公务员招录申报时,针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和执法类岗位的特殊要求,积极争取“退一补一”的招录计划,已分别向市编办、市人社局汇报,争取在下一年度公务员招录计划中执行。
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不严格”问题,对2014年以来区委常委会会议和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的记录,进行认真梳理排查,未再发现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的情况。今后,区委常委会会议和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加强对各街道(中心)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督促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民主推荐的规定,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惯例,规范民主推荐范围。二是制定出台《弋江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全程纪实办法》,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和责任追究制度。对2014年以来提拔重用干部的文书档案进行了再梳理、再规范。三是全面梳理全区人员借调情况,按照人事管理要求,已理顺5名人员的编制和工资关系。四是严格落实考察工作程序。对拟提拔和重用的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巡视整改以来,提拔和重用的16名干部,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考察。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
9. 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针对“责任意识淡薄,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弱化”问题,一是健全区委反腐败协调机制。根据区监察委成立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明晰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切实强化对全区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修订完善《中共弋江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区委反腐败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二是严格落实会议制度规定。9月12日、11月27日召开两次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协调研究相关问题线索和重要问题,加强沟通和协作配合,明确下一阶段主要工作任务。今后将严格落实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制度,对涉及重要案件和重大事项的随时召开,不断增强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三是修订完善《弋江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暂行办法》,重点执行好考核反馈和问责制度。从今年起,落实逐个单位反馈和整改工作,对街道(中心)、区直部门考核分别位居后3位的单位,根据问责情形进行处置。
针对“纪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滞后”问题,一是建立区纪委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区委巡察机构负责人、街道(中心)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人选储备库,第一批入库人选20人,今后将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优化调整。二是严格执行“两为主”规定,对涉及区属纪检组织负责人的调整,优先安排好继任人选。三是制定出台《街道(中心)纪工委、区直纪检监察机构、派驻纪检组、委局机关各部室、区委巡察办(巡察组)科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加大执纪审查考核权重。采取交办、指导、督促、通报等方式,推动区属纪检组织日常监督执纪工作的开展。10月19日,根据1-9月份执纪审查工作通报,约谈了无自办案件的3个街道纪工委书记。今后每年将实时对无自办案件的街道(中心)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实行约谈,并视情追究责任,督促区属纪检组织牢固树立主业主责意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针对“没有整合资源形成反腐合力”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不断增强成员单位的主动性和协同性。坚持反腐败协调小组例会制度,会前征求各成员单位议题,对涉及重要案件和重大事项的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二是建立执纪审查人才库。制定出台《区纪委监察局关于执纪审查人才库管理暂行规定》,在法院、检察、公安、司法、审计、财政、税务等系统和纪检监察领域中,遴选一批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的骨干,建立全区执纪审查人才库,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执纪审查人员队伍。三是完善和规范线索移送机制。每月5日前由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将上月的问题线索汇总上报,由区纪委统一组织梳理,对涉及区内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的问题,按管理权限进行交办。对较为复杂的问题线索,由区纪委定期组织集中研判、摸排,涉及相关司法、执法机关的提交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进行研究处置。
10. 执纪问责偏宽偏软。
针对“问题查处被动应付”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实施办法,在抓好巡视巡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的同时,大力开展再监督再检查,积极推进区委巡察工作,重点向基层一线、重点领域延伸,推动排查工作深入开展。对巡视巡察指出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区、街道两级纪检组织主动出击,快查快结,先后开展谈话56人次,做谈话笔录56份,纪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17次,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11项。二是制定出台《一线信访监督工作制度》,突出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公共资源管理、“小微权力”运行等重点领域,分类处置,分级处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警示,已在拆迁地块、项目现场、办事大厅设置举报箱50个、公示牌32个。三是实行区纪委和街道(中心)纪工委、派驻纪检组两级联动,每年组织2-3次联合执纪审查,开展以案代训和岗位练兵。11月8日-9日,对7个街道(中心)和部分区直单位在执行“八项规定”、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检查,查出6个方面12个问题,发出督查通报,点名道姓责令整改。今后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四是加大执纪审查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9月14日邀请市纪委相关部室负责人,就党风建设、宣传及执纪审查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和现场互动交流,培训对象为全区专职纪检人员。今后每年将组织2-3次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对新调入和其他岗位转入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坚持基层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机关学习锻炼制度,重点面向新调入和转岗人员。
针对“线索处置失妥失当”问题,进一步转变执纪审查观念,真正把挺纪在前落到实处。制定出台《弋江区纪委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办法(试行)》。9月份以来,对今年发现的问题线索重新梳理,区及区属纪检组织对照“六大纪律”,在初核的基础上,对11条线索进行了结和函询谈话;对9条线索进行立案审查,给予6人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
11.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不绝。
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名目繁多”问题,区委由副书记、常务副区长牵头,财政局、纪委、区委办、政府办、审计局等部门参加,认真对照巡视点出的问题,深入剖析违规发放的成因,并通过开展全面检查,举一反三,研究制定治本之策。一是规范津补贴发放行为。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市、区相关规定,制定《弋江区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奖金发放实施意见》,厘清津补贴和奖金项目,明确发放范围和审批程序,严禁自行制定“土政策”,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和奖金。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把津补贴工作作为区委巡察必查内容,同时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区财政局每月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各街道财务报表中人员福利费支出类目进行检查分析,实时监管津补贴发放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防止违规发放问题反弹回潮。11月8日起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回头看”。对巡视巡察发现的2016年以前滥发津补贴问题依纪依规查处到位,共对3个单位和2名责任领导进行了追责问责。对2017年以来区本级和街道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未再发现自订政策或滥发津补贴行为,各街道主要负责人均签订了书面承诺。省委巡视结束前,区委组织开展了第三轮巡察,对3个区直单位的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未发现违规发放问题。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制定出台《弋江区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处理办法(试行)》,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的单位,除限期全员全额清退外,取消单位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取消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追责问责,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取的津补贴和奖金实行双倍追缴;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针对“公款吃喝花样翻新”问题,一是于11月8日-10日开展公务接待费用专项检查,对“五单合一”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3个单位进行了通报。各街道、各部门签订承诺书,确保今后公务接待程序符合规定要求。二是加强日常督促检查。今后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从严审核各部门公务接待费用报销手续及票据的合规性。公务接待不规范、手续不全或超预算的费用,区财政一律不予结算。三是逐年降低公务接待费用。对各街道、各部门的公务接待费用,区财政在预算时按每年下降5%的标准核减安排。
12. 重点领域监管存在明显漏洞。
针对“工程项目建设失管失控”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对全区所有在建、新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围绕招投标手续、工程款支付、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等重点环节,目前已查摆出超结算、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等4个问题。严格执行《芜湖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修订完善建设工程招标工作流程,2015年以来新建工程均履行了招投标手续。强化工程建设过程管理,修订出台《弋江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管理细则》,对合同签订、签证办理、造价控制、工程款支付、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二是加强风险防范。结合实施重点领域再监督制度,对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梳理,编制《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风险防控。三是加强廉政教育。11月29日何友旺同志专程到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开展了十九大精神宣讲,并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结合近期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5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对参加宣讲会的规划建设部、区征收办70余名工作人员深入进行勤政廉政教育。12月11日规划建设部组织53人到市反腐倡廉教育馆接受廉洁自律教育。
针对“征地拆迁领域成为违纪违规的‘重灾区’,存在暗箱操作隐患”的问题,深刻汲取征地拆迁领域违纪违规案件频发的教训,对巡视专题反馈的5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开展征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是完善议事决策程序。针对“领导决策不科学”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工作集体商议决策的实施意见》,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完善区领导联系包保征迁地块制度,明确1个街道由1名区委常委对接联系包保调度。发挥区征收工作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对全区征收工作实时调度,整改期间,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带领成员单位深入征迁一线现场调度12次,督查交办重要问题11项,其中4项已完成,7项即将完结。二是健全征迁工作机制。针对“工作机制不规范”问题,及时调整征收指挥部成员单位,修订完善《弋江区房屋征收工作年度考核及奖惩办法》,加大对成员单位考核力度。严格征收项目审核制度,制定《弋江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审计办法》,完善征收项目审核把关、全程审计、结果复查工作流程,实现征迁工作审计全覆盖,加大关键环节执行力度,已实现全过程审计征收项目27个,逐户审计1765户。明确征迁项目全部由所属街道具体负责实施,对承担全区92个地块征收任务的49个拆迁公司全面清理退出。加大对街道的约束力度,明确区级、街道征迁工作会议研究问题权限,责成街道严格执行现有征收政策,未有明确规定的新问题、新情况,必须通过街道党工委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征收共性问题或重大问题,提交区征收工作指挥部会议决策,防止暗箱操作。区委、区政府定期对街道征收议事决策程序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加大腐败问题惩处力度。针对“违纪违法问题突出”问题,对点出的违纪违法人员全部依纪依规依法处置到位。加强征收领域多层监管,区征收办加强政策指导,强化地块日常巡查,履行监管职责;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检察官监督全覆盖,及时发现和查处征迁领域问题线索,区纪委对征收领域问题突出的4个涉农街道进行了通报批评。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施阳光征收,信息公开,全程公示,聘请征收工作社会监督员20名,所有征迁地块现场均设立了投诉举报箱。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出台《区征收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编制印发《党的十八大以来违纪违法案件忏悔录》,常敲拒腐防变警钟。加强对征收工作人员的监督教育管理,11月15日区委、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对征收领域25名科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11月18日组织170人开展以案释法的廉政教育,12月4日组织50名征收工作人员赴市反腐倡廉教育馆接受廉洁自律教育。
针对“招商引资工作不实”问题,一是完善招商体制,突出专业化招商。根据芜湖市《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升服务能力的若干意见》精神,取消街道招商任务。强化招商力量,将投资发展部6个业务局整合为3个产业办公室。加强业务技能培训,邀请律师、专家开展6场产业知识培训,强化专业招商队伍建设。二是完善分级决策程序,规范招商工作流程。出台《招商引资项目引入决策管理暂行办法》,引入项目按照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1+5+6”政策体系执行,不单独出台其他政策。严格按照“尽职调查、律师审查、专家论证、集体决议”四个程序引入项目,新引进了忠旺、启迪、松鼠城、三联锻造等重点项目。三是启动纠错机制,及时开展救济工作。对以往重点项目进行梳理,共梳理项目合同70多个,对其中存在问题的13个项目启动纠错,重新签订了补充协议。四是修订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杜绝弄虚作假,增加了“各招商载体要做实项目,不得作假,如果项目经考核论证属于虚假项目,取消考评资格”等条款。合理确定目标任务,突出芜湖市招商考核体系“5+2”(5个重大招商项目和2个高成长招商项目),并在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针对“资产、资金管理乱象丛生”问题,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研究对策,分类处置。对资产管理存在问题,一是结合新马投资公司改革,强化街道属地管理,在有关街道、规划建设部确定专门人员,构建专职队伍力量。二是制定《弋江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区资产进行重新梳理,完善国有资产台账,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三是不断扩充资产存量。对代偿企业土地、厂房等固定资产进行摸底登记、建立台账,协调法院办理收回程序,统一管理运营。
对资金管理存在问题,一是强化问责。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会议同意,对区财政局予以问责,责令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区通报批评。对原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履职情况进行初核。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制定出台《弋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财务核算中心财务管理体制、程序、操作流程、审核事项作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核算中心职责,强化监督考核。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对纳入区财务核算中心统管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及街道财政所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目前已谈话5人。督促各单位严格遵守财经制度,从严审核经费支出票据的真实性和支出内容的合规性。四是提高履职水平。11月10日开展了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报账员专业培训,共20人参加。11月17日组织开展预算编制培训会,全区各街道(中心)、各单位出纳共计110余人参加,进一步提升业务操作能力。
三、保持政治定力,切实深化整改成果
两个月来,区委遵循反馈意见和要求,集中组织攻坚,扎实抓好整改,不断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所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落差。区委将坚持政治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巡视整改归零见底。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党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强化党建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根本保证,紧紧围绕巡视反馈的党建领域突出问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采取针对性举措,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压实压紧“两个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以巡视整改为新契机,区委坚决承担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主体责任向基层、群众身边和一线延伸。区及区属纪检组织扛起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着力强化教育警示、约谈提醒、监督执纪、问责追责等工作,切实加大反腐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巩固不敢腐的压倒性态势,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构筑不想腐的堤坝。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新契机,与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机结合,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芜湖国家级高新区建设,激发经济新活力;与推动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以扎扎实实的整改落实成效,推动全区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让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感受到巡视成果转化的新变化新气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4820181;邮政信箱:芜湖市利民西路418号弋江区委巡察办;邮编:241002;电子邮箱:yjxcb482018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