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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庆市大观区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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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5日至8月3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区进行了巡视。2017年9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标对表,强化整改工作责任担当

(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巡视反馈立行立改。区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并在巡视期间立即启动相关问题“立行立改”工作。区委常委会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协调、增强领导发展能力为目标,主动加大政治理论集中学习频次和深度。区政府出台《中共大观区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推动党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配齐大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配强大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队伍,并通过引进信息化监控系统、招聘安全监管网格员等方式强化工作力量。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开展长期不在岗人员信息摸排和清理整顿工作。对张某某、朱某某等人违纪违规行为及时给予严肃处理与纠正。

(二)强化组织领导,快速动员部署整改任务。9月27日巡视意见反馈会议召开后,我区立即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领衔和部门参与机制,落实定期调度机制,区委书记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会议,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并通过专题调度、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等方式多轮、多层次征求意见,拟定《中共大观区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初步整改方案》。10月11日,我区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大会,明确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三个阶段重点任务,要求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向省委巡视组报告整改情况,6个月内健全长效机制,并巩固整改成果。

(三)细化任务分解,紧盯整改落实实时进度。我区对照初步整改方案,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三个方面逐项细化巡视反馈整改内容,研究制定《中共大观区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结合专项巡视制定4个子方案,形成了我区“1+4”整改方案体系,逐条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加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区委常委会先后3次听取巡视整改工作专项汇报,区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方案,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围绕整改进展和实时成效,坚持每日总结、每周调度,动态掌控,对各项问题逐条销号,不断推动责任落实、压力传导,确保整改任务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力促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同时,发挥区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统领协调作用,每周定期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汇报,统筹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全程领导、全程把关,力求举一反三,以“不贰过”的决心全面整改。区巡视整改办公室定期汇总研究整改进展情况,负责巡视整改工作日常调度、推进、督查,全面掌握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对进展缓慢效果不达标的整改事项,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提高整改效率和质量。

(四)压紧压实责任,督促整改工作取得成效。根据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针对突出问题,压紧压实责任。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走基层、访一线”活动。组织26名区级领导班子党员负责同志“走基层、访一线”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头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站开展宣讲,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干,全面抓好理论武装。二是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开展“三单”式督查调度。进一步增强区委驾驭发展全局的能力,发挥领导班子统筹发展能力,由区委书记、区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和区委副书记等5人担任督查调度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督查调度组,对全区乡镇、街道,大观经济开发区、大观新城建设管理局等12家单位开展“三单”式督查调度,推行“清单+调度+销号”工作模式,建立“问题责任清单、整改落实清单、销号亮点清单”三单,以清单明确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效能化、科学化。在此过程中紧扣部门单位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列出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督查调度组赴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实地督导,查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调度推进相关工作,把查摆问题、解决问题贯穿组织工作全过程,建立问题销号亮点清单。三是围绕补齐短板,开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集中专项行动。组织实施10件惠民实事、年度财政增收、腾笼换鸟转型升级、卫生计生、“两长制”、棚改工作、安全环保、招商引资等8个专项行动,统筹全区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真抓真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区反馈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19项整改任务,目前已完成16项,基本完成3项,具体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1.统筹发展的能力不强。

(1)针对新一届区委统领驾驭发展全局不够,方向思路仍显得不够清晰,区政府的整体功能还不太强,统筹协调发展的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通过学习,发展思想更加统一。区委常委会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部署新战略,落实市委“456”总体部署,围绕“十三五”目标和大观实际,进一步深化完善区委“561”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行动,推进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六大建设,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大目标。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先后召开38次区委常委会议、16次区委中心组学习会、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区委常委会带头开展“走基层、访一线”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切实把广大干群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新时代新要求上来。二是结合实际,发展步子更加务实。积极谋划老城区搬迁改造等事关大观区发展的项目,成功申报总投资13.6亿元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示范工程,10月12日至13日,协办全国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培训现场会。三是有的放矢,目标任务更加明确。由区四大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及区委副书记担任督查调度组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和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督查调度组,从11月3日开始,对全区乡镇、街道、大观经济开发区、大观新城建设管理局等12家单位开展“三单”式督查调度,建立“问题责任清单、整改落实清单、销号亮点清单”,实地督查,查找问题,调度工作。四是放眼未来,发展思路更加清晰。区委区政府通过召开务虚会等形式,集思广益,形成了区委十届六次全委会报告和区十七届人民大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完善和丰富了“561”行动计划内涵。将建设经济强区、开放活区、生态美区、人文名区、和谐兴区作为区政府未来五年的建设任务。制定五大发展行动“335”重点项目,研究出台支持产业转型发展“四大政策”,划拨1000万元成立创新发展专项基金;坚持“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强化与沪苏浙地区的深度合作;加大生态系统保护,设立5亿元“绿色发展基金”,全面推行“林长制”“河长制”;深入挖掘大观历史文化,大观亭历史文化街区项目正式启动;高标准推进25项民生工程落地见效。五是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意识明显增强。集中学习已经常态化开展,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得到了全面系统的学习,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的共识已经凝聚,实现了工作项目化,五大发展理念在政府每项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六是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产业创新取得新进展,编制了大观区首位产业发展规划,大观经济开发区盛峰化工等3家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现转型升级。城市建管机制创新实现新突破,在全市率先采用PPP模式建设海绵城市,“三级联勤联管”模式实现了城市精细化管理。科技创新展现新成效。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家,新认定“专精特新”企业5家。平台创新走向新高度。皖西南快递产业园顺利开园,以西江江豚迁地保护区为核心的旅游开发正式启动。七是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得到完善。陆续出台了《区政府党组工作规则》、《区政府党组调查研究工作制度》等7项制度,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集体决策等工作运行机制得到严格执行,政府整体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截至目前,GDP、固定资产投资、规上工业增加值等多项指标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在城区处于领先位次。

2.执行政治纪律不够严格。

(2)针对“带病提拔”的问题仍然存在,推荐先进典型有时没有把好政治关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扩大干部监督覆盖面。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在提名推荐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严格代表、委员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有效的防止带病提名推荐工作。二是不断规范干部动议工作。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通气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有人事任免权的部门和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严格职务职级管理,规范干部动议和任免程序,严格执行预审,对未按程序任免干部的及时纠正,对1名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开展“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市委组织部。四是建立健全评优评先全程监控机制,建立基层干部违规违纪报备制度,出台了《大观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评优评先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前期评优工作把关不严的菱湖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和纪工委书记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3.政治生态不够清正。

(3)针对奉行“好人主义”,担当不够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强化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抓好理论武装,邀请市委党校教授来区宣讲十九大精神。下发《关于组织区级领导班子党员负责同志“走基层、访一线”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的通知》,组织区级领导班子党员负责同志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面对面宣讲26次,制定下发《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区委宣讲团集中宣讲工作方案》,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观区委宣讲团赴基层开展12场宣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敢于担当。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到革命烈士陵园等传统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开展党性教育。二是加强干部考勤管理,加大平时考核力度,纪检部门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督查力度。下发了《大观区关于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再次重申了上下班工作纪律。对干部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各街道也分别实行上班签到制度,并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对职务职级并行工作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规范,严格审查把关相关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加强了各界的有效监督。三是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梳理、认真核查。3名原街道书记、8名司机均已上班,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停发工资,理顺了养老保险关系。四是完善正向激励政策,拟定了《大观区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积极性、主动性。

(4)针对交流交往上“小圈子”,同事关系庸俗化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政策的再宣传再学习,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牢牢树立党管干部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七条原则中的根本地位,充分发挥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的原则。二是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向在职党员干部发放社区活动联系卡,引导干部到所居住社区亮明身份,积极参加社区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盯住重要事项、重要场所、重点时段,着重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党员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通过建立档案、定期分析等方式,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结果运用。三是选派年轻干部到“六个一线”挂职锻炼,9月底选派了三名年轻干部到信访局担任信访专员进行两个月的锻炼,建立《干部基层一线实践锻炼台账》。四是组织全体县级领导干部到联系点宣讲十九大精神,深入一线与基层干部交流谈心,破除小圈子,增进与基层群众的感情。五是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党员干部“结圈子”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层层签订承诺书,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要向区委做出承诺,普通党员向单位所在党工委(党组)承诺,村(居)党员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承诺。六是开通微信公众号举报平台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对发现的疑似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移交相关单位和部门核查处理。七是纪委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情况督查,对吃喝之风进行明察暗访,有效杜绝同事之间吃请,纠正了风气,营造了清清爽爽的同事关系。

(5)区委落实巡视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迅速整改到位。对档案造假人员,依据《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对其在调入大观区之前的工龄予以核销,并核减其工资待遇,同时追缴因虚假工龄导致的不正当利益,已于2017年12月整改到位。针对“违规进人”方面存在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善问题,对6名同志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严格考核,冻结人事关系。同时,对存在有混编混岗现象的,依据其身份重新核定其事业单位岗位,责令用人单位已整改到位。二是注重建章立制。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共同梳理选编各级有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文件22份,已印发150余份合订本至全区县级领导干部和区属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庆办发〔2014〕1号文件精神,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强化进人用编的“红线”意识;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严格控制机构和编制审批,坚守“编内调动会议研究”的人事调配规则,凡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上报招考计划,报市编办审批,委托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公开招录(聘),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违规进人现象的发生。

4.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

(6)区委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内容简单,落实效果不好。相关部门正面发声有时显得不够及时有效,整改如下:

一是在原有责任清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细化《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二是加强正面新闻宣传、网络宣传和社会宣传,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提振精气神,累计发送宣传稿件300余篇,制作各类展板、宣传栏、公益广告200余处。三是组建大观区信息员队伍,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明确了专业信息员队伍,并对信息员开展业务培训。

(二)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5.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7)针对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2017年8月以来全区党(工)委、党组累计召开中心组学习270余次,专题学习十九大精神60余次。二是区委组织部先后开展2轮党建专项督查,发现“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等问题10个,对相关党组织全部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全部要求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三是在区委常委会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中,区委常委相互累计提出批评意见124条,查摆班子和个人问题139个,制定整改措施171条。同时,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所在支部全部按照“讲重作”专题教育要求建立了支部活动计划安排表,33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组织生活。四是先后2次组织全区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赴革命烈士陵园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并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接受党性教育。

(8)针对党政不分现象较为普遍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赴南京开展培训,先后组织乡镇、村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建知识专项考试2次,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业务水平明显提升。 二是区委组织部先后于9月、10月结合乡镇党委标准化建设开展2次专项督查,发现有乡镇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5个,均在现场指出,要求限期整改,目前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出台《大观区委组织部基层党建月月谈制度(试行)》,于10月和11月先后对3名党(工)委书记进行约谈。

(9)针对少数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出台《关于开展借调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排查的通知》,全区初步排查组织生活不规范借调党员21人,目前已全部理顺党组织关系,规范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对退休老党员不按时交纳党费情况开展摸排,并对3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补缴党费。三是开展党建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各类活动,区委组织部按照70%的比例对机关离退休党支部返还2017年党费5174元,用于支持支部建设和开展活动。

6.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10)针对2016年以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多,机关党建存在“灯下黑”现象,有的支部“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流于形式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2017年8月以来,区委常委会累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5次。区直工委印发《关于建立“三会一课”纪实报告制度的通知》,区直机关党组织累计向区直工委报告“三会一课”开展情况220余次。召开全区基层党建工作会议3次,22名党(工)委书记就党建工作汇报30余次。二是区委常委扩大会议针对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等基层党建薄弱问题每月进行调度,截至目前,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达标率为50%,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区45个村(社区)活动场所建设经过整改已全面达标。三是组织500余名机关党员干部和90余名入党积分子组建30余支志愿服务队,深入文明创建一线开展上门宣传、清除牛皮癣、清理卫生死角等活动200余次。四是结合党员活动日,全区44个机关党组织赴岳西、金寨等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累计参与400余人次。五是从区直机关单位抽调8名负责党建工作的干部,成立2个督导组,对全区44个党建主体进行督查。截至11月底,已有24家通过整改,通过标准化验收。

7.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

(11)针对干部调整过于频繁,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一些科级干部精气神不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甘做太平官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二十字”标准和省委“六选六不选”要求,牢固树立为发展选配干部的导向,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动议干部行为、规范干部管理权限,完善干部任免程序、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健全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坚持从严管理干部等方面,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对在2016年工作中表现优秀的53名干部在全区进行通报表扬。二是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大观区建立科级后备干部工作方案》,经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部门(单位)党组召开会议,结合工作经历和平时德才表现,进行综合研判,集体研究确定后备干部推荐人选名单,目前区委组织部建立了61名副科级后备干部库。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及时提拔使用,2017年18名80后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占提拔重用干部总数的49%。三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就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管理权限、职责进行细化,制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和干部人事档案联络员职责,规范档案材料收集、查询、借阅、转递等程序。四是实施精准培训,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2017年先后举办安全生产、纪检监察业务、政治理论等各类专题培训班10期,对800余名干部进行培训,选调71名领导干部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选派了3名优秀干部到上海徐汇区相关部门进行挂职锻炼,拓宽干部的视野。联合市委党校对全区398名科级干部和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分两批进行十九大精神轮训,引导干部积极进取,提升精气神。五是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研究出台《加强科级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从监督管理职责、对象、方式和内容上细化,不断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完善“12380”信访、电话、短信、网络“四位一体”管理系统。六是针对干部在公示期被群众举报违纪问题,区纪委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对1名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8.政治担当不够,履行主体责任不力。

(12)针对区委政治站位不够高,抓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不强,专题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多,未能形成有效的压力传导机制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全面加强理论武装。完善区委常委会学习制度,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公报,谋划部署好传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各项工作,全区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二是拟定《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操作手册》,进一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压实主体责任。三是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上,组织部分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向全会述责述廉,区委书记和区纪委书记分别与37个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四是全面落实十九大期间大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9.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不够。

(13)针对“三转”有倒退现象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巩固纪委监察局协调议事机构清退成果,聚焦主责主业,在2014年、2015年清理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清理,退出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区驻点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区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区推进“局长驻点工作室”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等6个议事协调机构,严格按照精减后的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开展工作,正确处理好主责主业和中心工作的关系。二是区纪委书记按照要求已不再担任区里的S332线改建、棚改拆迁等7个重点工作的包保责任人。

(14)针对执纪量纪偏松偏软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建立执纪审查季度分析制度,严厉打击和惩治腐败问题,2017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4件,党政纪处分53人,查处科级干部11人。二是拟定我区纪检派驻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纪检力量的整合。三是2017年,成立四个督查考评小组,开展全区案件质量专项检查,细化9类35个方面检查项目和评分标准,对12家单位已办结的各类党政纪案件进行检查考评,印发了检查情况通报,及时指出并纠正相关单位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偏差,力促基层案件质量提升。结合区委督导式调研,现场指出案件质量、执纪问责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对相关负责同志分别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四是已对《大观区纪律审查考核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明确对长期不办案、“四风”和腐败问题长期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约谈其党组织、纪检组织负责同志。五是充分发挥区纪委四个办案协作区作用,强化执纪审查。巡视以来,区纪委共立案15件,结案27件,给予党纪处分22人,政纪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15)针对执纪审查和问责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区纪委成立两个核查组,已对省委巡视组14个交办件进行了初核,立案12件,办结14件(全部办结)。二是8月、11月召开了2次案件线索排查会。坚持案件线索排查季度会议制度,问题线索处置必须经纪委常委会研究。三是出台《大观区开展“四类问责”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执纪问责程序。四是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已杜绝党的问责代替行政问责、上级领导机关直接点名带帽子要求进行问责的现象。五是于11月2日至3日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进行了“学规则,用规则”知识测试,进一步提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和问责能力。

10.“四风”和“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16)针对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完成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追缴工作。共清退违规款项23.2246万元,缴入区财政非税账户,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进行了规范化约束。区财政、监察、人社和审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重申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有关纪律的通知》(观财[2017]36号),重申“七严禁、二十不准”要求,严守政策规定,明确了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范围和纪律底线,严格监督检查,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规范津补贴发放管理工作进行书面承诺。

(17)针对基层“三公”经费管理混乱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三公”经费违规问题全部实现整改,缴入区财政非税账户。海口中心卫生院清退违规入账款2.4万元,缴入区财政非税账户,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拟给予党纪处分。玉琳路街道办事处辞退了原核算会计,对街道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定了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具体审批流程,明确下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0%。海口镇出台了《海口镇公务用车及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制度》、《关于村级财务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等制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加强“三资”管理。对违规入账情况,由纪委组织核实,经核实对相关负责人立案调查,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海口镇党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追缴当事人违规报消费发票款1700元缴于区财政非税账户。二是“三公”经费管理走上规范化道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严格贯彻落实,公务接待和自行租车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三资管理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相继制定了《大观区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大观区村(居)级财务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等制度,明确对村(居)主要负责人的具体11项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建立了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

(18)针对侵占截留、虚报冒领等侵犯群众利益问题仍较突出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及“微腐”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区审计局即将开展的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严查基层“微腐”问题。对海口镇南梗村村干部集体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进行调查,对5名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区点名通报。二是严肃查处了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审查,给予党纪处分1人,政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2人。三是对在S332线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当事人进行查处,给予2人开除党籍处分,给予1人开除公职的处分,将相关违法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并将此案例在全区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四是召开了全区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反腐联动作用。

(19)针对廉政风险依然存在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在全区召开“讲重作”警示教育大会,对发生在区内的四起典型违纪违规案件首次在全区范围内点名道姓进行公开通报,并深入剖析原因。11月1日,召开警示教育总结大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底线失守》,进一步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二是制定印发《大观区开展“四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四风”常态化督查纠察机制。开展“四风”督查,对乡镇机关食堂,公车使用,值班值守,公款吃喝进行明察暗访。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公款购买购物卡等违规行为自查自纠的通知》,全区59家单位全面自查自纠。三是在国庆、中秋等节假日开展“酒桌办公”专项督查5次,强化作风建设。四是每季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进行通报,今年以来,查处13人,党政纪处分12人,通报12起。五是深入开展党员干部“结圈子”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全区党员干部签订公开承诺书。

三、常抓不懈,推进整改工作常态长效

尽管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中央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坚持不懈抓整改、抓拓展、抓提升,充分运用这次巡视形成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推进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一切工作当中去,贯穿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改革发展每个环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领导力、号召力,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提高战略思维能力,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以上率下、层层推进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地见效。党的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刻把握党的建设新要求,着眼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坚决改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战斗堡垒,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纪律挺在前面,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重要抓手,严明纪律,强化约束,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三是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要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我们将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忠诚履行政治使命,不忘初心、坚定信念,不畏挑战、奋发有为,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5502507;邮政信箱: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皇冠路政务中心区委办公室;邮编:246000;电子邮箱:dgqwxxk@126.com。

原标题:中共安庆市大观区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责任编辑:何迅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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