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底,安徽省成功消除了138个黑臭水体,达到“初见成效”标准。日前,安徽省发布了《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以确保到2020年底,全省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2020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2018年至2020年,安徽省全面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程。《实施方案》明确,安徽省将用3年左右时间,确保使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明显见效。
从时间表来看,2018年底,设区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需达到80%,2019年底消除比例达到90%。到2020年,设区的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安徽省要求实现“初见成效”目标的水体水质不反弹。同时,将组织开展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加快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治理。
按照要求,黑臭水体排查结果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对城市黑臭水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核实群众举报信息,对新增城市黑臭水体纳入治理计划,对水质不稳定的水体实施水质提升工程,直至达到标准。
超标排污企业一律限制或停产整顿
如何消除黑臭水体,安徽省给出了众多具体措施。例如,将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等。其中,超标排污企业将受到严惩。
《实施方案》明确,安徽省将严格实施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制度,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监测。加强对小餐饮、理发店、洗车店等排污的执法管理,加大对乱排、偷排行为的整治和处罚力度。城市建成区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应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
排入城镇水体的工业污水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严禁任何企业、单位超标和超总量排污,对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顿。工业园区均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禁止偷排漏排行为,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监控数据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此外,安徽省将推进老旧城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全省县城以上和长江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出水水质将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
治污需要恒心和制度,安徽省在长效管控机制建设上,将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各级主管部门将强化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通报、督办、整改。
《实施方案》称,将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建立绩效考核与付费挂钩机制。同时,积极创新管护机制,推行水环境治理市场化、社会化,严格考核评价,严格责任落实,形成主管部门定期考核、专业管护单位具体负责的水环境管理模式。
在监督检查上,对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污水处理不达标排放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企业和工业集聚区,安徽省将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并将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和公众满意度调查,适时组织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
另外,安徽省将加强信用管理,把从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维护的单位及其法人、项目负责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同时,鼓励公众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及时公开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信息,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城市黑臭水体问题。
原标题: 安徽打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