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带头索要“买路钱” 五村民阻挠高铁施工被判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今天从凤台县人民法院了解到,淮南市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张王村原村主任唐某带头,及四位村民索要“买路钱”,结果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

2017年7月,在淮南市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张王村大东沟路段,唐某带头并唆使其他四位唐姓村民,使用两辆小汽车围堵经过张王村界内的高铁水泥罐车前后,使水泥罐车无法移动,向工程项目部施压,经多方劝阻拒不撤离。

次日,唐某以施工车辆压坏道路,需要道路维护维修费为由,强行索要钱财20000元,并以吃喝开销为由,另行索要8000元。工程项目部将28000元打入该村账户后,唐某将8000元取出,交由参与的人分掉。

2017年8月10日,唐某尝到甜头,再次带头并唆使几人用小车在同样路段围堵高铁工地的施工罐车,干扰正常的施工建设,经数小时多方协调警告后才撤离现场,造成施工停工数小时,工地先行浇筑的混凝土报废。

法院审理认为,唐某等五人围堵商合杭高铁施工车辆,以轧坏村里道路为由索要钱财,阻挠正常施工,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 

储士宏 王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张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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