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月18日,黄山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黄山市法制办对即将实施的《黄山市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办法》(简称《办法》)制定过程及实施内容进行了发布。
2018年12月29日,该《办法》已于黄山市政府57号令形式发布,今年2月1日起施行。
目前,黄山市市丽乡村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在全省位居前列,但也存在长效管理机制薄弱,部分乡村缺乏产业支撑,难以维系后续管护费用支出等问题,乡村违法建设,乱扔乱倒生活废弃物和污水,损坏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违反城乡规划秩序,损坏村容村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办法》建立健全了体制机制,明确政府和部门职责,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生产方式,明确了美丽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原则,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要求,污水、垃圾、厕所治理的标准,建设管护的资金保障机制,设置了美丽乡村建设的禁止性规定和对应的法律责任,为解决制约美丽乡村建设的瓶颈问题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办法》突出规划龙头作用,把好美丽乡村建设源头关,严格建设用地管控、农村村民建房管控,注重加强乡村道路建设和乡村电网﹑移动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徽派建筑风貌和乡村传统风貌的建筑保护。明确“乡村应保持原有的传统风貌特色。依法保护、合理利用乡村古建筑,不得擅自拆除古建筑及其构建,修缮古建筑应保持原有的风貌和特色,鼓励利用古建筑建立村史馆、村博物馆、名人馆、村民活动中心。乡村新建建筑应体现“精巧、雅致、生态、徽韵”的徽派建筑风格,建筑色彩以灰、白、黑色为基调,整体建筑与山水环境、田园风光相协调。”在美丽乡村管理中,坚持实行以人为本、分类管理;在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要求“依法开展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办法》突出重点,从美丽乡村建设“三大革命”(垃圾、污水、厕所)治理入手,推行垃圾无害化、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农村生活污水推行无害化处置。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禁止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禁止占用生态红线。在美丽乡村规划区内禁止破坏、损毁、侵占山体或水体,禁止破坏、污染引用水源,污染水环境、土壤和大气环境,将绿色发展的理念和生态优先的原则贯穿美丽乡村建设的始终。
《办法》突出山水徽州、人文徽州的地方乡村特色和底蕴。将徽文化元素和徽州建筑风貌管控要求写入了美丽乡村建设风貌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条款,立法保护乡村传统的风貌特色,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办法》以立法形式固化黄山市乡村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总结休宁县流口镇流口村率先创办垃圾兑换超市,将垃圾变废为宝的经验,推广“生态美超市”的内容写入,推进了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等。
美丽乡村建设,重在村民自治管理,实现村民共建共享。《办法》明确了村民委员会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职责 “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引导村民自治管理,制定并实施乡规民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共环境卫生整治、保护传承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鼓励、引导村民参与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在政府有效治理的同时,注重鼓励村民自治管理。
《办法》明确了美丽乡村维护的义务,规定“乡村集贸市场、车站、码头、停车场、餐饮、娱乐场所等单位和个人应当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妥善处理垃圾、污水等废弃物,保护生态环境。” “鼓励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然村或者村民小组为单元,参与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治理计划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全体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制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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