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频道留言板留言称,自1997年起,自己曾为蚌埠五河县多个粮站运送粮食至蚌埠粮库,合计运费1万元左右,至今未解决,且后来听说运费已被人结清,所以希望有关部门彻查。
对此,蚌埠市人民政府回应称,经五河县粮食局调查,2004年以前,五河县各粮站属单独核算单位,财务上独立核算,至2004年体制改革时,各粮站财务结清,无对外欠债。
“经与您沟通,您表示在1997年前后曾为五河县朱顶、浍南、马集、刘集、沫河口、曹顾张等粮站调运粮食,但并未与粮站结算相关运输费用。由于您无法提供相关原始单据、证明人等相关有效证据,也记不得当年粮站相关工作人员情况和最后一次上访的情况,而仅凭您手中摘抄的调拨单编码无法作为有效的财务证据,因此相关粮站无法支持您所主张的债务关系”。
如您能提供相关运输单据或其他有效的财务证据,五河县粮食局将进一步进行调查核实。
该诉求事项已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反馈了相关情况。
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五河县粮食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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