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微信公众号“安徽生态环境”消息,亳州、淮北两市发重污染天气预警 亳州开始车辆限行!具体如下:
亳州发布重污染预警公告
根据市环境监测站、市气象局及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预测预报,受污染传输和本地不利气象条件叠加影响,2月22日至25日,我市可能出现大气持续重污染过程。
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亳政办秘[2018] 236号)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2月22日8时启动II级响应,现将应急响应措施公告如下: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预警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二)幼儿园、中小学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三)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预警
(一)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治理设施运行效率,主动减排。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预警响应
(一)工业污染控制措施。
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修订)的企业实施停限产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减排20%以上。对纳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涉气企业加强监管,确保停产、限产措施落实到位,各类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转,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根据环境温度、空气湿度情况,在常规清扫作业基础上,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建成区内道路每天增加二次湿扫,一、二级公路重点路段及城乡结合部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增加湿扫一次、洒水一次。除应急抢险外,城市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
工地的混凝土作业和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三)机动车污染控制措施。
除基本民生保障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以及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城市建成区范围实施柴油车禁止通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停止作业,机动车检测站停业;
火电、火车站货场、粮库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停止货物运输和装卸作业(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四、加强油气挥发污染控制。
加强油气回收装置监督管理,确保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五、严控其它大气污染。
加强现场巡查,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和垃圾、秸秆露天焚烧。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六、视情况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1日
淮北市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公告
受污染传输及本地污染叠加影响,经省大气会商预判,我市 自 2 月 20 日 至 2 月 25 日 ,将出现持续重度污染过程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我市自 201 9 年 2 月 21 日 0 时起 至 2019 年 2 月 25 日24 时启 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响应。请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健康防护提醒措施
( 1 )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
( 2 ) 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减少体育课等户外活动 。
二、强制性减排措施
强制性减排措施按黄色预警III级响应措施执行。
三、信息报送与公开
市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 直相关部门建 立信 息日报制度,每日 1 5: 00 时前将预警情况(包括预警发布、调整、解除时间)、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情况上报市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落实情况上报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大气质量信息。公开内容包括主要污染物 、影响范围及趋势、可能持续时间、潜在的危险程度 , 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四、响应终止
市级预警解除时,同时终止市级应急响应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根据市级预警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响应级别及响应措施或解除预警、终止响应。同时,将预警响应执行情况上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 室。
淮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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