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2月24日,记者从黄山市中级法院官网得知,2月19日,该法院发布开庭公告称,该院定于2019年03月08日09时30分,在歙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程小明犯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挪用资金罪、高利转贷罪,被告人汪乐丰犯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上诉一案。
案情回顾
2018年12月29日,歙县法院对歙县广播电视台(下称歙县广电台)原台长程小明、原台长汪乐丰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多项罪名一案,开庭公开宣判。
歙县法院判决:被告人程小明数罪并罚,决定合计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汪乐丰数罪并罚,决定合计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听取判决后,法官询问被告人对判决是否有意见时,程小明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汪乐丰其直系亲属庭后表示上诉。
2018年5月10日,黄山市纪委监委发布案件信息称,歙县政协党组成员、常委、办公室主任,县广电台原台长程小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前的5月3日,黄山市纪委监委已发布消息称,歙县广播电视台台长汪乐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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