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推行农村公益性公墓 参与生态安葬者补助2000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日前,黟县民政部门就做好文明殡葬发出给全县人民的一封信,该公告中提到了很多新措施,包括对参与节地生态安葬的给予2000元补助,农村要提供公益性公墓骨灰盒墓地,城镇要提供免费骨灰堂安放,要求全县每个乡镇中心村要建至少一座公墓。

该县明确,从现在开始到2020年,对实行遗体火化、参与骨灰盒等节地生态安葬的该县公民给予补助,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其中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人员由民政承担基本火化治丧成套服务项目;该县其他居民给予2000元补助。农村的由所在的村或乡镇免费提供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盒墓地安葬;城镇的由青山陵园免费提供骨灰堂安放。

2020年,全县每个乡镇中心村至少建设1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公益性骨灰堂)。公益性公墓墓穴标准为每具遗体土葬占地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不得超过6平方米;安葬骨灰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家庭成员合葬墓等葬式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推行卧式小型墓碑,立式墓碑高不得超过0.6米,宽度不得超过0.5米。对超标准建墓立碑的,要依法通过拆除、绿化等方式进行整治改造。

推广文明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殡葬用品,抵制迷信低俗、奢侈浪费等不良丧葬风气。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发挥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带头实行遗体火化,带头参与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推行丧事简办、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示范引导作用。

从现在开始至清明节前,围绕“三沿五区”(指沿铁路、公路、河道两侧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居住区、开发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目前仍在新建、改建的坟墓予以坚决拆除。对旧坟墓,要采取迁移至“三沿五区”范围外或平毁、深埋、披绿等方式整治,恢复生态植被。对超标过大且无法绿化遮挡的坟墓,责令墓主部分拆除后,共同予以植树绿化遮挡。对无主坟墓予以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基本实现“三沿五区”范围内“旧墓有整治,新墓不增加”目标。

近年来,黄山市各区县都相继出台了加强殡葬管理的方案,或就殡葬整治出台专项措施。其中主要是提倡深埋不留坟头、节俭文明办丧事,保护绿水青山,治理重点是乱埋乱葬及建超面积、白化坟墓。

如歙县明确了禁葬区、可葬区,禁止在铁路、公路沿线、河流沿岸可视范围内以及风景名胜区(景点)、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集中住宅区、自然保护区的可视或保护范围内建坟。同时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禁止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耕地、林地(包括个人承包耕地、自留地和公益林地、退耕还林地)建造坟墓。

严格控制墓穴占地面积。提倡深埋不留坟头的葬法,严禁建造水泥砂石白化坟和超面积坟墓。倡导采用卧式、小型墓碑。歙县还规定国家公职人员逝后应入葬经营性公墓,不得入葬农村公益性公墓或集中安葬点。

祁门县近期出台的方案明确,对建造豪华墓、超标墓、家族墓和销售天价墓、活人墓等行为分别整治。对“三沿五区”内的已建坟墓,能够迁移的必须迁移至公墓(安葬点)安葬;不能够迁移的,要采取深埋、绿化遮挡等方式进行整改,达到不影响生态环境、美观的效果;对“活人墓”予以拆除平毁,恢复绿化。各乡镇要建设农村生态公益性公墓。按照指导性计划,到2020年底前祁门县要完成17座以上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基本实现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吴永泉

—— 本文由大皖新闻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